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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难道离婚时就能对半分吗?

发布日期:2025-12-04    作者:韩翔律师
在婚姻生活中,房产往往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当婚姻走到尽头,面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许多人会问:难道离婚时就能对半分吗?答案并非如此简单,需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且无明确约定赠与双方,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男方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即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证,该房屋仍属男方个人财产。
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时间、共同还贷金额及房产增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并由其向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例如,女方父母支付30%首付,夫妻共同偿还剩余贷款,离婚时法院可能判决房屋归女方,但需向男方支付补偿款。
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例如,男方父母出资40%,女方父母出资60%,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女方可能分得60%的房产份额。
可见,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与分割,需结合出资方式、房产登记情况及是否有明确约定综合判断。面对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建议提前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及房产归属,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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