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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警方抓捕介绍卖淫罪,案件将如何量刑

发布日期:2025-08-28    作者:郭成虎律师

近日上海浦东警方抓捕了一批介绍卖淫案件,此案件涉案人员已被拘留在上海看守所。这类案件的具体量刑会根据案件情节进行,通常包括五年以下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多种可能。

介绍卖淫罪是指行为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促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59条规定,量刑分为两个档次: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包括: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周的幼女卖淫的(此种情况不论人数均属情节严重,且会从重处罚)。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卖淫的(人数达到一定标准)。

法院在最终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1、从重处罚情节: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发布招嫖信息,散发小广告等介绍卖淫的。引诱、介绍他人到境外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境外人员到境内卖淫的。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犯本罪的,增加基准刑。对于未成年附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如教师、教练)、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应从重处罚。

2、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认罪认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主动退还违法所得,赔偿相关损失。

如果家人涉嫌此案件被上海警方抓捕,家属切不可掉以轻心,可以先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罪名的法律法规、刑事案件流程等问题,不要错过为当事人辩护的时机。若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及时私信留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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