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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上海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25-05-28    作者:郭成虎律师

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上海量刑标准
当家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那么其罪名在上海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家属又该做些什么呢。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核心在于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导致他人身体损伤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在上海的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及以上(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轻伤一级:如肋骨骨折2处以上、眼球穿通伤等;
2、轻伤二级:如鼻骨粉碎性骨折、牙齿脱落2枚以上等;
3、重伤一级/二级:如植物人状态、肢体缺失、器官功能严重障碍等。
4、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龄≥16周岁,精神正常)。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加重情节: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如果家人涉嫌此罪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建议家属要及早的委托律师去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权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多承担不必要的责任。以及帮当事人辩护,争取取保候审,减轻缓刑等合法权益。
如果家属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刑事问题或有什么需要查询的地方,欢迎随时私信留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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