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公证遗嘱效力问题

发布日期:2024-05-23    作者:陈亮律师

公证遗嘱效力是不是绝对优先呢?公证遗嘱能不能被改变呢?有哪些地方值得注意呢?
一、 公证遗嘱的本质
本质是公证处帮遗嘱人在形式、内容上把关,让遗嘱合法有效,如果公证处导致遗嘱无效,要根据过错程度赔偿的。

二、 公证遗嘱没有绝对效力
部分人基于对公权力的信任,认为公证遗嘱经过国家机关认可,具有绝对优先效力,其实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和其它遗嘱形式效力是平等的,并不优先。

三、 公证遗嘱有没有可能被改变
有可能的,后面的遗嘱如果合法有效,可以改变前面的公证遗嘱,因此,并不是立了公证遗嘱就高枕无忧了。

四、 遗嘱无效的概率非常高
不管采取哪种遗嘱形式,都要格外重视遗嘱形式和内容,稍有不慎就容易导致遗嘱无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