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离职后到竞争公司任职需赔偿有效吗?

发布日期:2023-06-29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有效。如下面这个案件,协议约定离职技术员工如果到竞争公司工作需赔偿一年工资,法院就予以支持。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刘某尚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均合法有效。上述《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约定:刘某同意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刘某违反上述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违约责任,并自愿向尚某公司赔偿至少相当于其一年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刘某在职期间经营与尚某公司同类业务的公司,并承认存在接私单的情况,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上述合同约定,尚某公司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的诉请合法有理,院予以支持。至于违约金标准,双方已就违约金进行了约定,但因刘某未工作满一年,无法预计刘某后续的工资收入情况,故院酌定刘某尚某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为其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即80058.24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