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有哪些风险
发布日期:2023-05-05 作者:孙宇光律师

但总有一部分人为了满足特定的需求,达到特定的目的,双方一致同意假离婚或者假结婚,那么,在法律上,“假离婚”“假结婚”真的是假的吗?
现实中有人为了购买学区房而与有购房资格的人“假结婚”,当有购房资格的人提请诉讼请求离婚并分割婚内财产,当事人往往措手不及。
这种情况下,由于其并不具备学区房的购买资格,即使拿出购房合同以及付款凭证,或者有协议证明是为了学区房“假结婚”,其反驳都难以得到法官的支持。往往最后的结果还会由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取得房屋并给予对方购房补偿。到事实的最后,往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惹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躲避外债也是假离婚常见的原因之一,在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中,不乏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形,当双方未“依约”复婚时,“净身出户”的一方想推翻离婚协议,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则是路长且艰难。绝大多数的主流裁判观点则认为,《合同法》第52条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公平性也不是对离婚协议的考察因素,即使离婚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也不属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相反,《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了只有当事人举证证明存在欺诈与胁迫两种情形,即意思表示不真实时,才能够否定离婚协议的效力。
在生活中总有人为了躲避夫或妻一方为了躲避赌债而离婚,实践中,现行婚姻法加大了对双方财产的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新增两款,分别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大可不必因为惧怕赌债而离婚。
所以不论你对待婚姻的态度是怎样的,在办理结婚、离婚手续时还是儿戏不得。你以为是完全之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却没有为你婚姻的虚假登记行为预留后路。假离婚是建立在上方互信的基础上的,一旦发生变故,假离婚就可能变成真离婚,最终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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