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发布日期:2023-03-05 作者:吴远国律师
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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