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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网络舆情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日期:2022-10-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的快速发展,使网络成为舆情的主要阵营,网络舆情与社情民意紧密相连,通常会折射出突出的现实问题,并会促进现实事件的发展,若政府对网络舆情处理不好,会直接引发网络突发性事件。可见,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监管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鉴于此,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在网络舆情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并从对突发性事件的认识、信息对话平台、舆情引导监测等方面提出提高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对策,以期为提高政府网络舆情监管能力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
  关键词:网络舆情;监管;舆情引导;对策
我国政府网络舆情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网民人数已经突破5亿人数,越来越多人可以在网络上自由地发表言论,网络成为一个开放的信息交流平台。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11年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手机网民3.56亿,增长17.5%。中国网民平均每人每日上网超过2.67个小时[1]。如图1可以看出网民数量每年都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而且增长百分比逐年上升,可见网络的发展前景广阔。网民数量的快速增长,意味着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紧迫性与必要性。网络舆论是融政治、经济、文化、民众思想等多种意识形态的一种社会力量,已经成为继法律和政治权力之后的一种新型的权力。政府对网络舆论的监管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因此,本人将结合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政府网络舆情监管进行深入的研究,希望不断提高对网络舆情的认识,增强实践能力。
  (二)我国政府网络舆情的概念和内容
  1.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含义
  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大众传媒工具如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表现为结社权、言论自由权、知情权、对官员或政府机构滥用权力这些不当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和举报的权利。偏差行为主体强化自律,或者推动社会的有关硬性手段进行他律,以实现制衡与纠错。网络舆情监督是指通过对网络各类信息汇集、分类、整合、筛选等技术处理,再形成对网络热点、动态、网民意见等实时统计报表的一个过程。
  2.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内容
  网络舆情监管的主要内容四通过互联网对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进行监督管理。
  3.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特点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新媒体,对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冲击越来越大,被称之为“第四媒体”,网络成为社会网络发展的集聚地。在互联网上,无论是网站、社区,还是博客、微博、空间都会成为舆情产生与发展的地立,可见,网络舆情的信息来源是多元化的,网民之间的信息沟通是互动的双向的。
  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使得网络、网络舆情的传播更为便捷与迅速,由于对网络信息的监管不完善,使得很多信息存在失真的现象,越来越多的泄愤与低俗的言论出现在网络上。通常一些热点事件加上一些情绪化的宣泄,就会形成网络舆情,甚至是网络舆论,一个突发的未确定的新闻事件会在一夜之间传遍全球。因此,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失真性、便捷性等特点。
  (三)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意义
  网络是政府展示自我的一个良好平台,有效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宣传,有助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网络舆情对现实社会具有很大的反作用力,是公共管理者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公共活动管理的主体可以借助于网络环境,在互动中争取大多数公众的支持,赢得“虚拟社会”的社会公信力,引导舆论走向,为社会管理环境创造良好条件。此外,网络舆情在危机管理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导向作用。正确的收集分析网络舆情有助于及时预判危机,而合理有效地引导舆论则有助于弱化社会危害,化解危机矛盾。
  二、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现状
  (一)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基本状况
  我国的互联网起步较晚,发展又极为迅速,这就为针对互联网的立法工作增加了难度,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有多部与网络舆论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多停留在宏观的层面,对网民的一些具体行为约束力不足,比如尚没有具体而有针对性的条款划清言论自由和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犯罪行为之间的界限等等,一些网民之所以敢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捏造事实,就是钻了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空子。网络与传统媒体在性质上存在根本的不同,虽然网络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置身于党和政府的宏观管理之下,但网络毕竟是一个非官方组织,它具有天生的草根性,它的组织结构较为松散,也没有强制性质的管理措施,主要还是依靠民众及一些网络机构的自我约束。没有健全的管理机制,也就难以避免的滋生出一定的管理漏洞,一些网络机构在较为松散的管理之下,受到商业利益的诱惑,便放弃了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迷惑网民视听,导致我国的网络舆论偶尔出现混乱无序的状态
  (二)政府网络舆情监管存在的问题
  1.政府对网络事件的处理能力不强
  (1)不能正确认识网络突发事件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民数量的不断上升,网络突发事件越来越多,对我国政治与社会的稳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加强对突发性事件的管理势在必行。网络突发性事件给社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如“淘宝10•11事变”等。在2011年10月11日,因不满淘宝网的新政策,数万淘宝网中小卖家通过互联网组成“反淘宝联盟”,以恶意手段对淘宝商城大卖家进行攻击以泄不满。“淘宝10•11事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具有网上聚集、网上攻击的特点,在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时,他们已经发动了18次的攻击。从“淘宝10•11事变”中可以看出,政府对网络突发性事件的认识还不足,还意识不到突发性事件的危害与严重性。
  (2)对谣言的处理方式不当
  网络不仅使信息的传播更为快捷,更助长了谣言的传播,使得很多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在网上漫天飞,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如果政府对谣言不重视,对谣言处理不及时,不仅会危害一个企业的形象与生存,甚至会损害一个行业的信誉,危害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然而在现实中,政府对谣言的处理方式还很不科学,对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2.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合理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完善
  网络日益普及的今天,政府部门要重视网络平台公开政府信息,让公民对政府的各项政策与决策能更快速全面地了解,增进彼此间的沟通。公民对政府关于重大事件的财务收支情况有权了解,政府要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因此,政府需要拓宽其他媒介的信息公布渠道,从而最大限度地让所有公民了解政府的相关信息,建立政府与公民的良好关系。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更为多样化,政府不仅可以在电台、广播、报纸公开信息,还可以在政府官网、政府认证的官方微博、或者在社区进行信息的公开,然而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相对单一,平台很少,大多是在报纸或政府官网发布消息,而忽略其他途径政府信息平台的公开。
  (2)政府不注重与媒体的合作
  在互联网时代,传媒作为具有影响力的宣传机构,对公众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因此政府需注重与媒体的合作。传媒以新闻的角度来看事件,表达的是公众的观点,但是政府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持组织的正常运行,立场不一样导致在看同一件事情的时候观点也不一样。所以在某些特殊事件发生时,难免会产生矛盾,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对传媒存在偏见,在媒体采访时往往保持沉默或者拒绝采访。由于媒体无法得到最真实的信息,会进一步加剧公众对政府的猜疑。因此,政府一定要意识到媒体的作用,增强相互之间的了解与合作,政府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关系,对于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当重大网络事件发生时,政府要及时地对各大新闻媒体发布事实真相,这样不仅能使信息传播更为快速,更能增强政府对网络事件的监管能力。
  3.政府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力不强
  政府对舆情的引导力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网络事件频发,国家对舆情引导力的建设日益重视,xxxxxxxx及温家宝总理曾多次强调新闻舆论引导的重要性。其实舆情引导力不仅仅是为突发事件服务的,在大众传媒时代,舆论引导力对任何新闻事件本身也有强大的推动力和作用力,因此,政府要努力把舆情引导力这一服务性的工作变成一种硬的引导力量。
  据有关统计,几乎所有突发公共事件都与网络有关,其中80%直接由网络报道而引爆网络舆论;另20%一般由传统媒体先报道,后经网络媒体转发引起网民关注,成为网络热点,形成网络舆论。可见在互联网时代,政府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很重要。然而无论是在“成都公交燃烧事件”、“郭美美事件”、“小悦悦事件”,还是“校车安全事故”、“动车事故”,在每次事件发生之后,都是网络将事件进行广泛传播,引起网民的热议,从而形成网络舆情。在这些事件中,政府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力很弱,经常是事件发生很长时间才召开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在一定成长上助长了负面网络舆情的发展。政府对网络舆情的引导方法与手段还很落后,严重影响了政府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力,因此,政府急需增强网络舆情的引导力。
  (三)政府网络舆情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府方面的原因
  (1)政府官员思想落后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已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便捷而有效的手段,网络舆论已经成为继政治与法律之后的第三种强大的社会权力。由于我国的官员受传统官僚思想的影响,在平时的工作中以官位高居在上,听不进群众的意见与心声。在互联网时代,随着信息的快速传播,一件事情会在一天之内传遍整个中国,民意正通过网络展示其强大的影响力,但是很多官员还意识不到关注民意的重要性,当网上有损害自己声誉的信息,就会删帖甚至查封ID,并动用公权力对发帖者进行跟踪或报复。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而且是违法的。如果官员对网络民意一味地采取封、堵、杀,只会引起更多更强的网络舆论的形成,当公众的舆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对官员造成致命的打击。因此,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互联网上,政府官员都转变观念,注重网络舆情,关注网络民意。
  (2)政府部门的分工不明确
  党和政府是网络舆情的管理主体,但是现在网络舆情的管理仅仅停留在行业和网民自律的基础上。很多政府部门对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各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现在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当重大网络事件发生时,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公众进行事件的解释与说明。从新闻发言人感觉政府内部对网络舆情的分工很细致,然而实际上政府部门对网络舆情的管理分工不明确,当重大新闻事件发生时,各地政府部门也会就此事发表评论,而事发的当地政府也会就事件进行新闻发布,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管理与明确的职责分工,会使政府部门的职责存在交叉现象,各级政府部门又是平级机构,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导致对网络事件的评论也看法也不一致,导致了民众对政府行政能力的质疑。
  2.传媒的责任意识不高
  媒体作为信息的传播者,如何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状况,把公共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媒体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新闻法规不健全等原因,媒体经常会出现相应不及时以及失实报道,这些不但是媒体的失职而且会给正经历公共事件的社会带来消极影响,整个媒体行业的公信力及媒体形象也会下降。
  2011年10月“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在公众几乎同声指责人心的冷漠时,我国的很多媒体却没有承担应有的角色与责任,没有客观全面地还原事件真相就批判丑恶行为导致人心更冷漠,缺乏对报道对象真诚的关爱,这些都显示出我国传媒业发展的不足。媒体不仅要反应社会道德滑波问题,更要深度跟进,与引导公众,如何朝更好的方向发展才是媒体的职责所在
  3.网民的素质不高与网络推的出现
  互联网是一种网络经济,催生了许多新的行业,随着网络炒作的出现,越来越多网络推手与网络水平也成为一种新兴的职业。无论是明星要炒作,还是企业要提高知名度,甚至是个人要提高影响力都可以找到相关的网络推手服务中介,通过他们实现网络炒作的目的。如在2012年3月赵文卓与甄子丹因拍戏事件难以沟通,开始了微博骂战,随后网络水军与网络推手的加入,使得两人的事件进一步升级。网络水军是由一些为了达到挣钱目的而对艺人或其他目标对象进行抬高或贬低的一种行为,通常网络水军只要拿到报酬就可以,不去考虑事实的真相,就会对艺人造成很大的伤害,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为了网络能够健康发展,网民的辨别能力、责任与整体素质急需提高。
  三、完善政府网络舆情监管的政策建议
  (一)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网络突发性事件的传播有其自身的特点,而网络舆情在形成及解决网络事件中都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1.提高政府网络舆情的认识
  在2009年《人民日报》与人民网联合进行网上调查,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可见,网络已经成为网民利益诉求的主要途径。若政府对网络舆情不够重视,引导不当,则会使网络舆情形成负面的网络舆论,对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因此,各级政府应该从思想上重视网络舆情,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学习与认识。当对网络舆情管理不善,就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政府要改变过去封锁消息的作法,应充分认识到网络舆情的强大威力,从新的方向找寻危机处理方式。政府要走进网络,与群众进行广泛的交流,才能保证网络舆情的监控,才能促进网络文化朝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发展。
  2.及时制止网络谣言的传播
  谣言之所以能够迅速在网络传播与政府对谣言的制止与管理有一定关系。但是在很多事件中,政府对谣言的处理很迟缓,在2010年3月的山西高温疫苗事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先是记者爆料,再是新华网出面澄清,接着爆料者证明调查的真实性,然后是受害家长受到恐吓短信。这些多信息却没有一条来自官方,可见政府对谣言的制止能力急需提高。当谣言产生时,政府要有敏锐的网络洞察力能及时发现谣言的苗头,进行权威的官方信息发布,断绝谣言传播的源头。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设,构建网络对话平台
  1.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虽然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很多政府往往不进行信息的公开。因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首先要加强各级政网站的建设,推进联网办公与监管,实现信息共享,而且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的便民服务和网上办事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平台作用,广泛地接受民众的监督。其次,需要建立我国各地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政府需要通过网络、广播、电视、以及政府单位的信息平台进行权威公布,让最广泛的民众了解政府公共事件的处理情况,从而广泛接受民众的监督,促进政府工作的公开与公正。
  2.注重与媒体的合作
  媒体既是公众情绪的引导者,又是公众情绪的路标,政府一定要主动与媒体进行合作。政府在应对网络舆情中,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特殊功能,使媒体能够配合政府进行客观真实地宣传,共同促进网络舆情的引导。政府不仅要与传统媒体进行合作,还要与网络媒体进行合作。首先,对网络舆情的相关事件,政府要及时向媒体公布真实的信息,媒体要对事件进行合理的解释,引导了网民的行为。
  (三)提高政府的网络舆情引导力
  1.疏通网络舆情
  由于网络舆情形成速度快,为了做好网络舆情管理,一定要提高政府的舆情引导力。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很快,如果不及时进行引导,极易发展成网络谣言,对社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互联网时代,政府要引导网络舆情,首先要注重疏通网络舆情。政府在网络上开展舆情引导工作,首先要改变以前的打压的做法,要尊重群众,重视群众的想法与意见,通过理解群众,从而更好地引导群众。政府要善于从多元化的舆论中寻找共同点,从中发现积极因素,从而进行舆情的疏通。在疏通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更高层次提出新的沟通理念,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取得网民的支持与认可,至少不与网民形成尖锐的对立局面。
  2.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
  网络的开放性使得网络信息极为丰富与多样化,在互联网上,无论社会地位与贫富差距,网民之间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可以就某件事情发表自己的言论。在网络人,当大量虚假信息流行,网民对很多网络信息无从辨别,急需要有专业水准的人为他们解答,于是网络“意见领袖”应运而生。因此,政府需要积极调动各方面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明星等为相关的事件进行解答,就网民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评论,从而强化主流言论的影响力,使非主流言论传播遇阻,提高网民对事件的客观认知,提高网民更理性地看待网络事件。政府要通过“意见领袖”引导群众通过网络有序参与政治生活,通过在线交流,网上访谈与讨论等活动,引导网民对热点事件进行讨论,从而更充分地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促成正确舆论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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