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们的奶酪
发布日期:2021-06-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侵权,维权,兼职体系
0.引言
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去做一些兼职工作,大学生兼职已经习以平常。每逢节假日,大学校园中就会掀起一场兼职热潮。大学生之所以钟爱兼职工作是因为:一来可以获取现实的工作经验,发展自己在这一领域的技能,更好地判断自己更加适合于哪种工作;二来可以锻炼一下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在毕业找工作时可以增加筹码;再者还可以通过兼职获得劳动报酬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但随着大学生兼职热的高涨,兼职中大学生遭遇侵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大学生兼职中的权益保护也开始备受关注。论文参考网。
本项目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形式收集了大量资料,通过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了山东青岛、威海、济南、烟台四地8所高校(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学院、青岛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烟台大学、鲁东大学)为调查对象进行调研。发放1000份调查问卷,收回805份,并通过SPSS数据分析系统对问卷进行了分析,了解到目前大学生兼职中被侵权和维权的现状及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从中发现现阶段大学生兼职体系的漏洞。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做了大量针对性的研究,并通过中外兼职体系对比,初步探究了一种相对完善的大学生兼职体系。
1.大学生兼职中侵权与维权的现状
大学生兼职被侵权已是一个普遍现象。据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兼职大学生中,有65.6%的大学生承认曾有过被侵权经历。
不同的兼职工作安全性不同,所以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侵权现象。大学生从事的兼职大部分是一些低端工作,如餐馆服务员,传单投递员、超市促销员、家教等。但也有少数大学生从事与专业有关的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如网站设计、游戏开发、会计等。兼职岗位安全性认识显示,安全性最差的是艺术类兼职47.8%,其次是37.9%的礼仪模特类兼职,最后是促销、调研、市场代理的兼职岗位。相较于高端的兼职工作,从事低端兼职工作的大学生更易遭遇侵权。
不同的兼职环境对大学生兼职侵权的程度也有一定的影响。在兼职的过程中,有94%的多数同学认为,在个体商户和私人小企业中兼职最易发生侵权现象。
大学生兼职的被侵权形式也多种多样。有些用工单位拖欠、克扣工资;有些剥削大学生的劳动力,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工作强度;更有的没有给予承诺的工作环境,环境恶劣;此外,用工单位索要中介费诈欺及性骚扰等现象也屡见不鲜。为何大学生易在兼职中遭遇侵权呢?54.9%的大学生认为自身防范意识不高,45.3%的大学生认为用工单位不讲信用,34.5%的大学生认为是自身法律知识不完备,无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由此看出,当代大学生用法律来维权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面对大学生遭遇侵权后如何救济的问题上,有49.6%的大学生采取直接与当事人或其领导交涉的方式,这是一种直接而又简洁的办法,但往往成功率不高;有34.5%的大学生向有关部门投诉,但据被调查者反映投诉后自己并未得到补偿,用工单位并未受到任何的影响;13.9%同学自认倒霉不做任何努力。
当涉及当今大学生维权遇到的最大难题时,36.7%的同学鉴于自己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等因素导致维权成本过大放弃维权,这是限制大学生的最重要的因素。笔者在对各法律服务部门进行采访时其负责人也屡屡提到兼职维权的成本问题。27.9%的同学认为是没有渠道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导致维权困难。由此可见在解决大学生侵权问题中,拓宽维权的渠道,降低维权的成本是重重之重。
总体来看,无论是兼职工作的种类,还是兼职环境等都影响着大学生兼职侵权现状;而自身保护意识、社会提供的保护措施和救济途径等也直接关系着大学生的维权。
2.大学生兼职中侵权与维权的困境
大学生兼职的市场日益扩大和丰富。但在客观上,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转轨阶段,属于劳动力密集型结构,劳动力兼职市场还不规范,制度也不健全,而且大学生接触社会时缺乏一定的警惕性。论文参考网。大学生通过兼职,虽然有利于增加实践经验和获得经济收入,但自身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力的保护,这正给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①
大学生在兼职中已遭遇侵权的的原因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2.1学校管理方面的原因
1)学校给予大学生兼职方面的帮助和引导不够。学校管理兼职机构没有及时对引进的用工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导致一些用工单位侵犯大学生合法权益。在大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学校也没有在大学生维权中提供有效的帮助。
2)学校对大学生自身组织的兼职管理部门管理分散,缺乏统一性、规范性。导致部分非正规用工单位不经审核就趁虚而入。
2.2大学生自身的原因。
1)大学生自身维权法律意识不高,社会经验不足。受中国法制观念普遍不高的大背景影响,当今大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比较薄弱。在调查大学生维权知识的获取途径时,55%的同学是通过媒体栏目来了解维权方面知识的,其次是朋友或长辈的经验之谈。初步接触社会的大学生一般社会经验不足,通过媒体或长辈获取的维权知识并不全面,在指导大学生维权过程中犹如杯水车薪。这样使大学生始终处于兼职关系中的弱势地位,进一步助长了侵权者的嚣张气焰。
2)大学生在遭受侵权时,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去寻求救助,维权成本过大。
3)部分大学生兼职时责任心不高,在用工单位诚信度缺失。大学生兼职的责任心是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的重要保障。
2.3政府的原因
政府对企业的监管缺失,对大学生的保障措施不够健全。在大学生向政府机关投诉企业时,政府相关机构并未对企业做出切实的制裁,没有及时制止这种违规的企业行为。
2.4企业方面的原因
部分企业责任感的缺失。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某些企业在利润的驱使下,丧失了社会责任感,故意侵犯大学生权益,随意拖欠工资,无故辞退,严重地侵犯大学生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5法制不健全导致保护失范。
通过中外对比分析研究发现,中国法制不健全、规定不清晰,导致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正常保护。《劳动法》对兼职大学生的劳动报酬、时间、雇主的责任义务等没有明确规定。很多地方法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但是前劳动部2007年规定的非全日制的劳动者中是否包括大学生又模糊不清,无法在实践中援引。兼职中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既然大学生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也就不能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学生兼职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无法认定为工伤损害而得到赔偿。②
3.构建完善的大学生兼职体系
为了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减少大学生兼职当中的侵权时间的发生,笔者在对影响大学生维权的因素的多方面分析的基础上探究出了一种相对完善的大学生兼职体系,如下图所示:
3.1加强学校对大学生的兼职管理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学校有义务维护学生的权益。笔者认为学校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成立专门的兼职指导维权中心,统一管理校内兼职,并提供网络服务,建立“大学生兼职网”。兼职指导维权中心设三个部门:办公室、网页监察宣传部、外联部。要发挥其实际作用,成为学生进行兼职的有力后盾,为学生提供兼职指导。最重要的就是网页监察宣传部,它的职责就是随时检查监督企业的用工状况,对学校内散布的兼职广告统一管理进行审核,对其真伪和安全性做鉴定后再发布信息。维权中心应该定期在网上公布一些骗取大学生兼职的中介机构和企业,有利于杜绝侵权现象。
2)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兼职观和提高法律意识。维权中心可以定期请专业老师开展维权法律知识讲座。从个人层面看,正确的兼职观有助于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从社会层面看,社会需要专业知识过硬,心理素质过强的人才,正确的兼职观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3)完善学生利益保障措施,丰富大学生对社会的认识。建议建立全校性的正规性的大学生兼职网。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个网站获取法律知识、维权经验及兼职信息,增加间接的社会经验。
4)开发兼职市场,让社会了解大学生兼职状况。社会用人单位大多只是青睐学生廉价劳动力,很少关心学生的专业知识。因此,学校应该尽快完善兼职制度,让社会更好的与学生结合,与学生建立好纽带关系。兼职指导维权中心可以为学生提供与专业相关的兼职信息,使学生能很容易找到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兼职,真正做到学以致用。③
3.2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007年4月11日北大法学院贾俊玲教授接受了人民网访问。贾俊玲教授认为,大学生到任何用工单位工作,都要懂得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大学生首先应了解、熟悉我们国家保护劳工权益的各种法律法规。第二,无论到任何用工单位工作,都要签定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要注意签的合同或协议是没有违反《劳动法》内容的。第三,在工作过程中,和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发生冲突时,用工单位不执行劳动法法律法规,有违法情况时,要通过一定的解决争议手续来解决。如果企业有解决劳动争议的调解委员会,可以首先在调解委员会里进行解决,如果没有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不成,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所以,要先把维护自己权益的程序熟悉和了解。【注释】
3.3完善政府监督机制
1)当地政府要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对有关大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侵犯的举报及时处理,对多次违法的企业与部门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及处罚。并及时对社会上的兼职中介进行管理,清除虚假兼职信息。
2)设置行政保护程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建立专门处理大学生兼职权益侵犯的小组,对兼职时权益受到侵犯受的问题及时处理,使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便捷途径投诉。或者给每个兼职者发放每人唯一的兼职许可证,例如英国的兼职保护模式:政府会给每个兼职者发放唯一的NI Number(国家保险号码的缩写),在兼职单位面试时,会要求出示NI Number,有了这个号码,公司才会录用,不然,公司就是违法的。如果在兼职中出现了侵权问题,特别是薪水,工伤之类的问题,兼职者都可以通过自己的NI Number,向英国专门部门投诉,理论上,职员都是处于被保护状态的。
3)完善兼职监管机制,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工作,不定期派专门人员到企业与大学生中走访。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维护兼职权益的有关知识。建议各地方应当出台相关规定保护大学生兼职权益,规范兼职。
3.4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新《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所以公司企业应该笃行法律的规定,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企业责任感的建立关键还在于企业领导的带头作用,企业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工作,同时加强监督工作,对侵犯大学生权益的早发现早处理,从根本上杜绝大学生兼职被侵权现象。论文参考网。
相关企业要提高法律法规意识,依法聘用兼职大学生,不变相侵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主动与兼职大学生签订合同,不抱侥幸心理。
3.5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3.5.1确立大学生在兼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
大学生兼职权益保护的首要问题就是大学生兼职时的法律关系的定性,因为这直接关系着保护大学生权益的法律适用②。从目前的立法情况来看,大学生兼职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不清晰。因此制定适合大学生权益保护的法律或在《劳动法》中清晰保护大学生兼职合法权益的条款,使企业和大学生有据可循至关重要。
所以要想保护好大学生在兼职中的权益首先应该明确大学生在兼职中的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系的明确还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是相关解释进一步的明确,解决社会中的争议,才能及时有效地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法律问题只能法律来解决,不能也不应该个人来承担这个责任和风险。
3.5.2建立小额诉讼的简易程序
我国立法目前尚未确立该制度,但一些地方法院已经开始尝试。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它审理形式非正式化、职权裁量法理适用、注重调解,法官更为主动地介入诉讼。大学生兼职中的侵权标额一般都不大,小额诉讼程序是国家提供的一种廉价的司法救济途径,实施后可为大学生被侵权案件的诉讼提供了便利廉价的救济途径,根本上更好的保护大学生的权益。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关注大学生的健康发展就是关注未来社会发展。兼职是大学生了解社会的窗口,通过兼职大学生可以看到林林总总、各色各样的社会。大学生在兼职中遭遇不公平待遇或人格尊严的践踏,这将直接影响着他们对社会的看法,也间接关系着他们将来为人处世的态度。总之,完善大学生兼职体系,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大学生兼职步入正轨,规范兼职,需要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帮助。
注释:转引//www.people.com.cn/GB/32306/54155/57487/5600341.html2007年贾俊玲教授接受人民网采访
【参考文献】
[1]大学生兼职权益侵害现象调查报告.北航.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识码:A
[2]陈丽莉.大学生兼职中法律关系辨析.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A
[3]陈坤,朱文静,贾姣.论大学生兼职中的侵权事件及法律救济途径.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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