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考《刑法》三部曲:违法性认识错误

发布日期:2020-10-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三.违法性认识错误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对自己的行为违法不违法搞错了,两种情况

  (1)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但是自己以为在违法,柏浪涛老师举例是男人以为通奸是违法,然后去自首,结果无罪。

  (2)自己的行为在违法,却以为不违法。

  第一种本身不属于犯罪,不在我们研究范围内,第二种则属于违法行为了,但是我们应该讨论他们能不能辨析自己的行为是否有法益侵害性。因为如果没有,则没有归责的意义和依据,因此我们把这种情况继续细分为二。

  1>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你可能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究竟触犯了何罪,但是至少按常识,你大概感觉得到自己做了错事。比如和军人妻子同居触犯了破坏军婚罪,虽然没有认识到自己会犯这个罪,但是按常识和人情,你总会觉得这样不好吧。这就是我们前面叙述的,刑法的归责只是需要行为人概括的知道自己错了,按常识也知道自己错了,因此就可以归责。

  2>没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你根本不可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违天理良心,也就是行为人压根就不想破坏刑法秩序,也就没有刑罚的意义。比如张三咨询了法官和权威机构做某事是否犯法,法官告诉其不犯法,其实这个行为犯法。张三只是一介草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就算张三日后实施了该行为,也没有归责的理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