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法考试《二卷》行政法:国家公务员

发布日期:2020-10-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A. 在行政诉讼中,国家公务员不能作为原、被告,但可以成为行政监察关系中的当事人。

  B. 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行为的判定标准:时间、岗位、职责、命令四因素。

  C. 国家公务员对行政处分的解决途径:

  a.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b. 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c. 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D. 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处理方式:

  a. 行政处分。

  b. 追偿权。追偿权行使的条件:

  (一) 国家已进行了国家赔偿

  (二) 公务员的行为是故意或重大过失。

  (三) 以损害赔偿为限。

  (四) 追偿金额与过错行为相适应,同时考虑公务员承担赔偿的能力。

  (五) 只能涉及个人的薪金、津贴,不能涉及其他个人财产和其家庭财产、收入。

  c. 追究刑事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