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老三”告赢商标评审委员会取得“韩老大”商标
发布日期:2020-08-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后的全国首例企业状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行政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12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商标法》实施最后一天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使韩老三最终于拥有了“韩老大”商标。
据了解,从1983年开始做扒鸡生意的韩庆忠在潍坊小有名气,人称韩老大,后来他的同母异父弟弟老三韩庆和也做起了扒鸡生意,两人的生意都很好,并展开了竞争。1998年5月21日,韩老三到潍坊市商标所提出了注册“韩老大”、“韩老二”、“韩老三”联合商标的申请,当时商标所经初步审定后予以公告。后来,韩老大提出异议,要求商标所撤销已经初步审定的“韩老大”商标。
2000年6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韩老三申请的“韩老大”商标进行了核准注册。同年10月23日,韩老大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不当商标申请,认为韩老三注册的“韩老大”商标侵犯了自己先取得的商号权和自己的姓名权。在新商标法实施的前一天——2001年11月3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维持韩老三注册的“韩老大”商标。后来,韩老大不服,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裁定。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和韩老三对此结果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商标法》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该法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裁定为终局裁定,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虽然裁定书于2001年12月7日交邮,但商评委的裁定书自签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审法院予以受理并判决撤销该裁定,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 潍坊地区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受理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例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行为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作出拆除决定并履行催告、公告程序,并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司法终审判决:行政处罚中认定连续状态时违法行为之间不应超过法定追责时效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撤销抵押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委托人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之“合理时间”案例分析
-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受伤认定工伤必须审查事发于合理时间内
- 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简析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 打架引起行政处罚,法院改判
- 工伤认定被撤销后行政诉讼胜诉的代理案例(撤销原判恢复工伤认定)
-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行政确认纠纷案(家属不服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现将代理词予以发布。
- 原告与被告信息公开一案的成功案例
- 律师办理的上诉人罗某等24人因诉某几个行政机关林业行政强制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热门文章
- 上访被拘留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供全国律师、当事人参考)
- 全国首例“被精神病”法院判决赔偿案
- 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证据不足,法院判决公安机关败诉
- 行政诉讼、撤销房屋登记产权确认成功案例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经典案例
- 朱玮诉襄樊学院教育行政处分案
- 律师私自接受委托行为的界定和处理
- 医疗机构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可以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在治疗期间有人身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发现接受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限期拆除兴民村有关建筑物的通告》违法。
- 涉及不动产案件的行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 行政诉讼再审成功案例
- 张兆福不服范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案
-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无效的案例
- 撤销房产证行政诉讼代理词
- 薄古开来:其实你法律没有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