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总则:不作为
发布日期:2020-07-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有作为义务。作为义务的来源主要有:(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例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拒不抚养、赡养的行为,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值勤的消防人员有消除火灾的义务,等等。(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例如,合同行为、自愿接受行为等可能导致行为人负有实施一定积极行为的义务。(4)先行行为所引起的义务,即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而产生的采取积极行动防止危害结果现实发生的义务。先行行为客观上创设了危险,行为人有义务阻止危险后果的发生。例如,因为过失,将他人拘禁在某一场所,但随后发现自己的失误,行为人就有义务使他人恢复自由,如果不释放被害人,使监禁状态继续维持的,可以成立不作为犯罪。又如,因为开玩笑,误将朋友推到河中,后者迅速陷入漩涡中,行为人先前的危险创设行为就使其产生了救助义务,在救助较为容易的场合,拒不救助的,可以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对先行行为能否产生作为义务,必须做实质判断,此时,需要考虑:其一,法益是否存在现实的危险?其二,先行行为是否创造、设置了这种危险?某些行为貌似先行行为,但由于其自身没有创设危险,不可能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其三,行为人是否因为与被害者之间存在特殊关系而被社会期待履行保护义务?换言之,需要考虑法益面临的现实风险是否为行为人所亲自造成。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规范与法律秩序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至于行为人能否履行义务,则应从行为人履行义务的主观能力与客观条件两方面进行判断。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不作为的核心是行为人没有履行义务,行为人在应当履行义务而不履行义务的期间所实施的其他行为,不是该不作为的内容,也不影响不作为的成立。例如,锅炉工在当班时,故意不给锅炉加水,造成锅炉爆炸的事故,这就是不作为犯罪。至于锅炉工当班时实施了其他何种行为,则不是不作为的内容。不作为之所以能够成为与作为相并列的行为,在于它与作为一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或者说它与作为一样,侵害或者威胁了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反过来说,只有当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牛时,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例如,司机过失造成了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头盖骨骨折,即使立即送往医院也不能挽救生命,或者被害人将立即死亡时,即使司机没有救助,也仅成立交通肇事罪,而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符合上述条件的,就具备了不作为犯罪的客观要件。但是,有兰点特别值得注意:第一,由于刑法分则的某些条文在描述行为时所使用的动词能否包括不作为也不一定明确,特别是不纯正不作为犯应与作为犯具有等价性,所以,在判断某种不作为是否成立犯罪时,需要慎重。第二,行为符合不作为犯罪的一般客观条件,并不直接成立犯罪,只有当某种不作为符合具体的犯罪构成才成立犯罪。不能以不作为的成立条件取代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即使存在某种“不作为”,但并不符合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时,也不能认定为犯罪。第三,不要将作为犯等同于故意犯,将不作为犯等同于过失犯。作为与不作为是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故意与过失是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不作为既可能成立故意犯,也可能成立过失犯;过失犯既可能表现为作为,也可能表现为不作为。
刑法理论一般将不作为犯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纯正不作为犯或真正不作为犯,即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二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即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我国刑法理论认为,许多犯罪既可能由作为构成,也可能由不作为构成。这种情况下的不作为犯,就是不纯正不作为犯。例如,刑法第416条所规定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就是纯正不作为犯。再如,行为人以不作为的方式故意导致他人死亡的,则是不纯正不作为犯。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5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51.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5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 49.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 48.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 47.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46.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 45.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 96.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5.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
- 94.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下列理由依法不
- 93.关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2.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5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规定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
- 5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
热门文章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仿真练习题
- 司法考试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区别
- 司考刑法案例分析题目精选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事前故意的因果关系错误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 第29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一、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
-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旧对比(法条版)
- 司考刑法必背考点:一罪和数罪
- 司考刑法重点:重叠的因果关系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结果提前实现的因果关系错误
- 法理学名师指导之四:法的局限性
- 民事法律关系
-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
- 法的历史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