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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同事电脑太吵男子持铁棍追打同事致其死亡

发布日期:2020-07-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因宿舍的同事看电脑而吵得自己无法休息,毛树东于是与同事大打出手并手持铁棍将同事追至停车场打伤致死。5月13日上午,毛树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34的毛树东曾因犯抢劫罪,于2004年2月12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8年8月1日刑满释放。此次据检方指空,2013年11月22日晚上九点,毛树东在海淀区某宿舍内,因琐事与50岁的同事陈某发生争执并互殴。后陈某离开宿舍,毛树东追至该地下室停车场内并持金属棍击打行至此处的陈某头部数下,导致陈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毛树东表示对起诉书有异议,具体的异议是,起诉书指控他“击打陈某数下”,而毛树东说自己只打了陈某三下。

据毛树东说,他在物业公司做电工不过三个月,同宿舍的陈某比他早来几天,俩人关系一直不怎么好。之前就因为电脑的事情吵过架,毛树东说,明明是自己先开的电脑,却被陈某抢着用了。

据同宿舍的工友说,事发当天,几人放工后,毛树东正躺在床上玩手机,陈某边看电脑边哈哈大笑,还用手拍桌子,毛树东说不仅如此,陈某还用脚踹桌子,吵得自己无法休息,于是起身向陈某动了手,争执中,陈某抄起烟灰缸砸向毛树东的脑袋,随即毛树东的后脑就流血了。

在被同事劝开后,毛树东起身就去了工程部找了一根铁棍,然后追着陈某到了地下车库,打了陈某三下后将铁棍仍在车库的其中一辆汽车底下,然后自己就去了医院。

13日上午,陈某的妻子与儿子都来到法庭,“你什么时候知道陈某已经死亡的”法官问毛树东说,“不知道”毛树东说,直到开庭,他都不知道与自己素有矛盾的陈某已经不在人世。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毛树东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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