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考讲义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发布日期:2020-06-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惩罚犯罪,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即运用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来抑制犯罪。

  保障人权,指:

  (1)无辜的人不受追究;

  (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罚当其罪,不能罚轻于其罪,也不能罚重于其罪,这是司法实践中考量司法公正的重要指标。)

  (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应当并重。不能只顾惩罚而轻视保障,也不能一味保障而放弃惩罚。同时,惩罚与保障是一对矛盾,多数情况下是统一的,因为惩罚了犯罪也就保障了人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同时也要打击犯罪,惩罚其应罚的行为。但惩罚与保障也有对立的时候,比如一起刑事案件,有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但是并不是特别充分,这时是按照惩罚犯罪的要求在证据不太充分的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科以刑罚呢?还是按照保障人权的要求在证据不太充分的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显然,应当选择保障人权,对犯罪嫌疑人疑罪从无。

  简言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对立统一关系,二者应当并重,二者在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矛盾时应当选择保障人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