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外商投资的
公司审批登记管理
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二条规定,以外商独资的形式依法设立一人有限
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
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
公司的规定;外国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
公司的,还应当符合《
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
公司对外投资限制的规定(即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2006年1月1日以前已经依法设立的外商独资的
公司维持不变,但其变更注册资本和对外投资时应当符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