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中止犯的特征

发布日期:2020-03-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1.时间性:在犯罪过程中,既可在实行阶段,也可在预备阶段。

  (1)既遂后一般不成立中止。如盗窃既遂后积极退还赃物、赔偿损失不认为是中止;受贿退还赃物不成立中止;深夜蒙面抢同事的包赶忙返还也不成立中止。

  不仅如此,既遂后也不成立预备、未遂。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2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