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的执法措施
发布日期:2019-12-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一般义务。依TRIPs第41条的规定,各成员应保证其国内法能提供协议第三部分所规定的执法程序,以便能采取有效行动,制止任何侵犯协议所规定的知识产权的行为。这种执法程序必须包括:迅速防止侵权的救济,遏制进一步侵权的救济等。此外,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应当公平合理,不应当不必要的复杂或花费过高,或者规定不合理的期限或不应当的拖延。
(2)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依TRIPs第43条至第49条的规定,各成员应向权利持有人提供关于执行知识产权的民事司法程序,包括及时得到足够详细的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举证的权利,陈述的机会等。一旦发生侵权,成员的司法机关应有权责令停止侵权,向权利持有人支付损害赔偿,对侵权的商品进行处理,禁止其进入商业渠道或命令将侵权商品予以销毁。
(3)临时措施。TRIPs第50条对临时措施进行了规定。临时措施主要指各成员的司法机关应有权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初采取临时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继续进行或防止销毁有关证据。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临时措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为如果等到漫长的侵权诉讼程序终结时,侵权人可能已丧失支付能力,使整个诉讼程序也丧失了意义。因此,规定各成员的司法机关有权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初采取临时措施,以制止侵权行为继续进行或防止有关证据被销毁是必要的。
(4)边境措施。由于侵权商品一旦进入国内的商业渠道,要扣留它们就困难得多了。因此,利用海关程序对商品进行排查,将侵权商品扣留下来,对于打击侵权商品是比较迅速而有效的。TRIPs第52条至第60条对边境措施进行了规定,使权利持有人如有适当证据怀疑假冒商标的商品或盗版商品可能进口,可在提供相应担保的条件下,书面向进口国主管行政或司法当局提出,由海关中止放行被怀疑侵权的商品。对于假冒商标商品,主管机关不应允许该侵权商品原样不改地重新出口。
(5)刑事程序。依协议第61条的规定,各成员必须规定刑事程序和刑罚,适用于商业规模的故意假冒商标或版权盗版。适用的救济应包括监禁、罚金,其期间和数额应足以起威慑作用,并应与适用于严重程度相当的犯罪的刑罚水平相一致。在适当情形下,适用的救济还可以包括扣押、没收和销毁侵权商品以及主要用于犯罪的任何材料和工具。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5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51.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5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 49.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 48.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 47.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46.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 45.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 96.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5.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
- 94.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下列理由依法不
- 93.关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2.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5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规定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
- 5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
热门文章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仿真练习题
- 司法考试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区别
- 司考刑法案例分析题目精选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事前故意的因果关系错误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 第29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一、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
-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旧对比(法条版)
- 司考刑法必背考点:一罪和数罪
- 司考刑法重点:重叠的因果关系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结果提前实现的因果关系错误
- 法理学名师指导之四:法的局限性
- 民事法律关系
-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
- 法的历史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