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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手段控制仓库保管员 男子抢劫电缆线获刑

发布日期:2019-07-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倪栋威)  盗窃电缆线过程中,被仓库保管员发现,四人竟用暴力手段,将保管员绑在仓库床上。今年2月,最后一名在逃案犯廉正宝落网获刑。近日,廉正宝因犯抢劫罪,被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被处罚金1万元。

  启东法院审理查明,廉正宝是河南南召籍务工人员,2011年3月27日0时许,廉正宝伙同张海金、董贵君、张海广携带大力钳、手套、胶带等作案工具,蒙面至启东市汇龙镇捷捷微电子有限公司仓库大楼四楼盗窃电缆线,被在仓库睡觉的仓库保管员杨某某发现,张海金、张海广、董贵君、廉正宝四人即采用捂杨某某嘴巴、用胶带纸缠绕、粘贴杨某某嘴巴和眼睛、用皮线捆绑等暴力手段,将杨某某控制在仓库床上。当晚,四人共计劫得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线三种规格合计424米,并于当日凌晨销赃得人民币13000元。经价格鉴定,上述电缆线价值人民币33353元。

  2011年6月15日、6月27日,董贵君、张海广先后被抓获归案,2012年2月,董贵君、张海广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分别被处罚金11000元。邀请两人到自己所工作的捷捷微电子盗窃电缆的孟某某因盗窃获刑2年9个月,并被处罚金5000元。收赃的崔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刑1年,并被处罚金8000元。

  2012年8月,第三名案犯张海金落网,张海金于同年12月因抢劫罪获刑13年,并被处罚金1万元。

  2019年2月25日,最后一名案犯廉正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审理中,廉正宝赔偿被害人杨某某人民币二千元。另外,启东市捷捷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损失获得了全部退赔。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廉正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本案是共同犯罪。廉正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综合廉正宝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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