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重庆: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大学生实施“套路贷” 16人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9-07-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到校园发贷款广告、巧立名目扣取费用、互相甩单垒高债务、软硬兼施恶意讨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专门针对大学生实施“套路贷”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郭茂源等16人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判处6个月至6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郭茂源在沙坪坝区成立“富E贷公司”(未经工商注册),纠集被告人黄浩、何治伟等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内部分工明确,由郭茂源等人负责管理,吴芳林管理资金、发放工资,吕儒侠等人负责催收,其余人员为业务员。

  作案过程中,该犯罪集团成员通过网上宣传、发放小广告等方式以“低息无担保”为诱饵吸引在校大学生贷款,随后私下要求被害人以手续费名义返还部分借款,刻意造成其取得全部借款的假象;接着肆意认定违约,要求被害人“借新还旧”,层层垒高债务。当被害人无力偿还高额债务,催收人员则采取上门滋扰、电话轰炸、尾随拦截等方式恶意讨债,多名被害学生出现焦虑、惊恐等心理问题,个别学生因此休学退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对被害人强立债权、虚增债务,采用“软暴力”催债,其行为均构成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