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通事故案件中重鉴的重要性
发布日期:2019-03-11 作者:郑林强律师
乙向法院起诉,诉请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费用共计151947.2元。经甲委托,本律师经过审查案件材料,发现乙伤情不构成伤残,遂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乙方经法院通知,不参加重鉴程序。经本律师质证,法院最终对乙伤残不认可,本案最终调解结案,调解结果甲方赔偿乙方医疗费等总计7700元。
由上述案件可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肇事方或是受害方,应当正确认识案件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否则会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无锡柳士荷律师-交通事故赔偿代理词
- 山西省2026年交通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权威版)
- 2026沈阳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推荐:姜新颖团队13年实战经验
- 沈阳男子遭遇车祸十级伤情期,无证醉驾方被判全赔+按比例赔付!这3个索赔细节你要懂
- 【胜诉案例】肇事车无证醉驾且无保险,华颖律师团队助力九级伤残受害者获赔22万余元
- 酒后驾车不予赔偿
- 2026沈阳交通事故全责赔偿律师_保险拒赔 / 伤残鉴定专属代理
- 2026沈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协助评级?精准索赔
- 2026沈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协助评级?精准索赔
- 2026沈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协助评级?精准索赔
- 北京吴律师代理交通事故案件,胜诉!
- 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一直领取单位工资的,还能主张误工费吗?
- 【大连交通事故律师】全责致人死亡案:精准抗辩,实现保险全额理赔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专业代理锁定保险赔偿范围
- 乘客在公车“站立禁区”遭遇车祸身亡,责任如何划分?判了!!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