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处查超载 男子超载乘客获刑并罚金
发布日期:2018-09-21 作者:马俊哲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 (李凤玲 万珊珊) 核载19人,实载31人的中型普通客车,在红绿灯处等红绿灯时被江西省进贤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游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9日8时50分许,被告人游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从江西省进贤县老天桥开往衙前乡,行至江西省进贤大道与新320国道交叉口红绿灯处被江西省进贤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查,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9人,实载31人,载客超过核定载客数63%。2018年3月9日,被告人游某被江西省进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据此指控被告人游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游某在道路上驾驶从事旅客运输的机动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游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大连交通事故律师】全责致人死亡案:精准抗辩,实现保险全额理赔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专业代理锁定保险赔偿范围
- 乘客在公车“站立禁区”遭遇车祸身亡,责任如何划分?判了!!
- 下公交车时发生事故,她是“乘客”还是“第三者”?
- 赔偿152万元!乘客开门致人重伤,司机全责!
- 交警定“司机全责”,赔偿就该“全额兑现”?
-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获得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补偿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三)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二)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一)
- 最高法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 交通事故死者配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能直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 交通事故索赔
- 最高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复议或者诉讼,对其不服,只能在
-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全责,仍可向对方保险公司主张19900元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