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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殴打未成年人怎么判

发布日期:2018-05-24    作者:郑君律师
关键词:杭州刑事律师郑君:非法拘禁殴打未成年人怎么判 。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应当在关爱下成长。但是有的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非法拘禁他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有的人甚至会殴打未成年人,那么,非法拘禁殴打未成年人怎么判?杭州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非法拘禁殴打未成年人怎么判

非法拘禁殴打未成年人,造成重伤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数罪并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在非法拘禁案例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债主索债而引发的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以索债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是非法拘禁,要受到刑法的处罚非法拘禁殴打未成年人怎么判。这里的债务包括正常的债务,也包括赌债、高利贷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所以,索债时一定要注意,要采取正当的手段,不要触犯法律。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非法拘禁殴打未成年人怎么判

以上就是杭州刑事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非法拘禁殴打未成年人,造成重伤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数罪并罚,但是如果只是简单的轻微伤的,不会构成犯罪,仅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杭州刑事律师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非法拘禁殴打未成年人怎么判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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