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庞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日期:2018-02-27 作者:潘怀宣律师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4年6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在江西省。
被告人庞某某,男,1988年1月14日出生,汉族,户籍在山东省。
辩护人桑律师,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金融刑诉(2016)1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庞某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于2016年7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指定本院管辖。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姜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被告人庞某某及其辩护人桑律师均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庞某某于2016年3月4日17时许,携带事先收购的他人的银行卡共计9张,至本市黄浦区福州路XXX号门口,欲转卖牟利时被民警查获。
被告人李某某、庞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某、庞某某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工作情况》、《调取证据通知书》、涉案银行卡查询情况、被告人李某某、庞某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辨认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被告人庞某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证据均无异议。
但提出,被告人庞某某系初犯,涉案银行卡数量较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请求对被告人庞某某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庞某某结伙,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应予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李某某、庞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庞某某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据此,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第一款 第(二)项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六十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6年3月4日起至2016年9月3日止。
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人庞某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6年3月4日起至2016年9月3日止。
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扣押在案的银行卡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长项群军
代理审判员杨斌
人民陪审员周月霞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吴文倩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辩护案件若干辩护要点谈
- 马某某非法采矿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重罪从轻辩护案例:从犯认定如何影响量刑——蔡旭昌律师办案手记
- 济南网络赌博案件专业律师张洪强成功案例:嫌疑人因开设赌场罪被逮捕后,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争取到取保候审释放
- 济南计算机犯罪案件专业律师张洪强:成功办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获得无罪
- 济南开设赌场罪专业律师:成功办理开设赌场罪大案,为嫌疑人争取到无罪释放
- 青岛刑事律师案例:团伙走私冻品650吨分化辩护的策略与关键细节
- 青岛刑事律师案例:19名涉台人员团伙电信诈骗案金额核减近百万元的辩护策略
- 青岛刑事律师案例:医保诈骗案金额拆分辩护的五家医院管理范围切割路径
- 青岛刑事律师案例:故意伤害刑事和解免予刑事处罚辩护策略与关键细节
- 涉嫌醉驾/危险驾驶罪怎么办?从多罪名案件看"争取缓刑"的辩护路径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出罪、免罚与罪轻路径实证分析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出罪免罚与罪轻路径实证分析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出罪免罚与罪轻路径实证分析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出罪免罚与罪轻路径实证分析
热门文章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刑事上诉状(范文)
- 电信诈骗万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被拘留了多久开庭?专业电信诈骗罪辩护律师经验
- 贩卖毒品成功案例
- 和醉酒的女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吗?
- 经典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