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交通事故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7-08-30 作者:石文辉律师
【案由】交通事故纠纷
【原告】林某
【代理人】石文辉律师
【被告】吴某、XX保险公司
【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27日10时许,被告吴某驾驶的琼XX号小客车在省道313线93Km处突然左转弯时碰撞到由原告驾驶的载有韦某的二轮电动车,造成原告、韦某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吴某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石文辉律师代理意见】
被告吴某违反交通规则,造成原告受伤,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的结果,被告吴某负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健康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的规定,被告应赔偿原告全部损失,包括后续治疗费等损失。
【裁判结果】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琼9027民初XX号)审理认为:本案诉争议焦点是:原告的各项具体赔偿数额应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健康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参照2008年1月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节假日,即与计算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则日工作等于月工资除以21.75天。原告的各项赔偿数额确认如下:
1.医疗费为XX元,其中被告吴某支付XX元;
2.原告住院38天,参照乐东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100元/天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为XX元;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本案中,经委托鉴定机构对营养期进行鉴定,营养期为30天,营养费一般为50元/天,营养费为XX元。
……
一、限XX保险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内支付XX元给原告林某。
……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无锡柳士荷律师-交通事故赔偿代理词
- 山西省2026年交通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权威版)
- 2026沈阳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推荐:姜新颖团队13年实战经验
- 沈阳男子遭遇车祸十级伤情期,无证醉驾方被判全赔+按比例赔付!这3个索赔细节你要懂
- 【胜诉案例】肇事车无证醉驾且无保险,华颖律师团队助力九级伤残受害者获赔22万余元
- 酒后驾车不予赔偿
- 2026沈阳交通事故全责赔偿律师_保险拒赔 / 伤残鉴定专属代理
- 2026沈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协助评级?精准索赔
- 2026沈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协助评级?精准索赔
- 2026沈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协助评级?精准索赔
- 北京吴律师代理交通事故案件,胜诉!
- 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一直领取单位工资的,还能主张误工费吗?
- 【大连交通事故律师】全责致人死亡案:精准抗辩,实现保险全额理赔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专业代理锁定保险赔偿范围
- 乘客在公车“站立禁区”遭遇车祸身亡,责任如何划分?判了!!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