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成功代理张某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一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发布日期:2017-06-27    作者:卯粉瑶律师
一、案情简介
张某,男,1987622日生,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人。2016516日,张某饮酒后驾驶云AXX别克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昆明市五华区昭宗路昭宗小区2X号时,因行车问题和受害人张某等人发生纠纷继而打架,在打架过程中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伤情为轻伤,严某、田某及张某伤情均为轻微伤。后张某报警,民警查获张某后抽取其静脉血样送检,结论为其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56.71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公诉机关认为张某应以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赎罪并发。
二、辩护策略
1.卯粉瑶律师通过努力促成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让受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2.根据本案情形,结合法律规定提出,卯粉瑶律师提出以下辩点:(1)证据瑕疵辩护---危险驾驶罪中,血样的送检、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2)量刑辩护---张某存在坦白情形并积极赔偿了损失。(3……
三、判决结果
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两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张某及其家属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