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起算
发布日期:2017-03-23 作者:蒋艳超律师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应当知道的理解: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为应当知道之日。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之日起。
对“知道”的另一把握:知道具体的加害人之时。如甲被人从背后打伤,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是乙所为,那从知道乙所有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亲属分家析产与继承纠纷案解析:吴丁亚律师巧促调解,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 遗漏部分法定继承人的法定继承公证,法院对其效力应如何认定
- 不尽赡养义务少分遗产,尽孝子女多分60%
- 继承纠纷,“无需返还”的出资是赠与还是共同财产?——共有权确认分割案
- 亲生儿子起诉继母要求继承分割父亲遗产最终却被判决少分遗产
- 生前给儿子20万用于买婚房,父亲去世后继母要求返还,法院怎么判?
- 网上聊天的“承诺”能当“遗嘱”用吗?
- 彩礼究竟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 债权人去世,继承人能否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 继承人两年前的取款能否认定为被继承人遗产?
- 北京三中院发布遗嘱继承纠纷典型案例
- 潍坊宣告死亡案件申请流程
- 抚恤金能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该如何分配?
- “人死”债不消,“父债”未必“子偿”
- 私下处置未分割遗产的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