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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侦查阶段不予批捕,成功取保候审

发布日期:2016-10-20    作者:吴梦律师
2016年,厦门市同安区烟草专卖局来到王某的店查出20多万的卷烟,并发现王某竟然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因此,王某的仓库被当场查封,王某也被送到了同安公安分局并被拘留在厦门第二看守所。该案发生后,王某儿子非常及时的找到了我,并委托我们及时去厦门二看会见王某,了解是否案件情况。接受委托后,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来到厦门同安的二看,会见了王某,了解其有没有跟公安机关做笔录,具体笔录怎么做的等案件事实。后,通过我们积极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以及对案件事实的分析,向公安机关递送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最终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同意了我们的法律意见,认为王某的犯罪数额达不到,并不构成犯罪,最终做出决定对王某不易批捕,对其准予取保候审。此案也算是庭前取得有效辩护的典型案例。建议犯罪嫌疑在委托律师的黄金期(侦查阶段)及时委托律师参与了解案情,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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