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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

发布日期:2008-08-28    作者:陈万林律师
一位共和国的法官大人在办理一件私事时用了法院的便签纸,当时或许他觉得不妥,就用笔把印有法院名称的页眉划掉,不知另一方当事人因为什么原因作出了重大让步。这件事成为其日后被指控职务犯罪的事实之一,最后法官认定其在该件事情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利,因为其划掉了法院名称等字样足以说明该位法官大人已经告诉别人对他的法官身份不要在乎。
我对此有些别的看法。
有这样一个笑话:标题是“言外之意”,一位领导生病住院了,他的部分下属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来看望他,临别之际,他对其下属们说:‘告诉没来的同志们,我这点病算不了什么,叫他们不要太在乎,不要来看我了,提的礼品多了我家可放不下啊!’我没发现有啥可笑的,倒是觉得这位领导很“聪明”,很会索取礼物。没来的下属也许不知道领导病了,也许忙抽不出时间,也许觉得领导不会在意别人没来看他,也许……。经已经去看望领导的那些下属一传话,没去的那些下属谁敢不去看望领导?因为领导已经注意到他没去看领导了,领导在用另一种方式提醒他们。
涉嫌犯罪的该位法官大人和笑话中的那位领导一样的聪明。另一方当事人或许没有注意到便签纸是法院的,该位法官划掉了法院的名称的划线,就是在告诉对方当事人我是法院的或者我和法院的某些人关系不错,这就是在利用职务向对方当事人施加影响,一条线可以划掉几个字但抹不去另一方当事人已经知道他法官身份的事实。那位法官大人咋会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利……
当然,我这可能有点以某某人之心度某某人之腹了,该法官判决结果应该说没有错,我只是觉得判决的理由不怎么恰当或者有值得推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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