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购并购
发布日期:2014-11-24 作者:宋长贵律师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1. 在兼并中,目标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目标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 兼并后,兼并方成为目标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方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目标企业的风险。
3. 兼并多发生在目标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环境恶化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目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在实践中,往往收购和兼并同时进行,被称为并购,是一种通过转移公司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并购方和目标双方扩张和发展的经营手段。并购的主要目的是使双方在生产、科研、市场营销、发展战略或财务等方面产生协同效应,由此而使双方股东利益和企业利润实现最大化。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若本报告的接收人非本公司的客户应在基于本报告做出任何投资决定或就本报告要求任何解释前咨询独立投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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