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辞世 五兄妹状告继母要求平分丧葬费
发布日期:2014-10-13 作者:倪晓敏律师
韦某五兄妹的父亲原是林场的退休职工,丧偶几年后与李某登记结婚。2013年韦父病逝,李某独自到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领取了丧葬补助费12538元、困难补助费18888.8元。韦某五兄妹认为继母李某独自占有丧葬补助费、困难补助费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利,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平分上述费用。
主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韦某五兄妹在韦父去世之前与继母李某的关系不错,逢年过节都回家看望老父亲和继母,李某也对五兄妹关爱有加。忆及韦父的离世,双方都不禁落泪。李某独自领取补助金是害怕丈夫去世后自己无儿无女没有依靠,因此想将补助金留作往后的生活费用。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各自做出让步,韦某五兄妹只要求李某退还韦父死亡丧葬补助费中的8000元,用于支付购买墓地等丧葬费用,剩余的丧葬补助费、困难补助费归李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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