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个体户的误工费
发布日期:2014-07-14 作者:邹超律师
根据原告提交的营业执照,可以证明原告系个体工商户。
根据原告提交的完税证明,可以证明原告在其因交通事故受伤前后的2011年5月至8月,每月交纳663元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可以计算出原告的年收入为40687元,即原告每月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收入为3391元。虽然原告提交的完税证明显示其受伤前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相同,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根据该法律规定,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完税证明足以证明其收入状况,被告应当按照3391元/月的标准向原告赔偿误工费。原告提交的病历显示其住院治疗57天,原告主张的其他住院时间,因无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信。据此,本院认定原告57天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为6442.9元。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最高法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 余某甲邓某甲邓某乙余某乙与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孙某某罗某刘某与曾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
-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交通事故中行人、电动车负全责,还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吗?
- 车辆借给他人,出了事故又没交强险,车主要赔吗?
- 最高院典型案例: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可以多次使用
-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竟能获得32w赔偿金?
- 男子被判偿还142万元后火速签下离婚协议,放弃全部共同财产,这笔债务怎么办?
- 潍坊市寿光市交通事故成功索赔经典案例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何要求赔偿损失?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