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发布日期:2014-01-25 作者:郭元春律师
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即:一、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严禁到私人会所、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吃喝玩乐等奢靡、不健康活动;三、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四、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五、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六、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七、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八、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行。
据悉,最高检2013年9月已在12309举报网站开设“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登录12309举报网站,点击首页上的“我要举报”按钮,进入“举报须知”页面,直接点击“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就可以进入举报案卡填写举报内容。举报中心对举报内容进行审查后,将属于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线索移送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中心,以便答复举报人。(记者 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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