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保险案例 >> 人寿保险 >> 查看资料

电动自行撞人 保险公司埋单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骑电动自行车撞了人,本该骑车人赔钱,却由保险公司埋单。昨日,记者获悉,成都第一起电动自行车撞人结案,保险公司为骑车人与路人的擦挂事故赔偿了470元。

  不久前,成都某市民骑电动自行车在蜀汉路口与路人发生擦挂。出险后,经保险公司调查确认此次事故属电动自行车保险责任,随即支付了赔款,事故双方对此结果都非常满意。

  据交管部门统计,目前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社会拥有量已逾70万辆,据成都市交管局统计,2005年电动自行车日均发生两起交通事故,共死亡35人,伤697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由于此前没有专门的责任保险,在事故善后处理与赔偿方面给管理方、加害方和受害方造成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为此人保财险成都公司专门开发设计了电动自行车综合保险,确保被保险人和伤者的权益。
 
 
    华西都市报/董天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