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士购买保险全方位攻略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导游,只有意外险是不够的
本期特约嘉宾:广东平安人寿专业讲师 陈长顺
案例一
根据某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记录,2001年7月9日,再过十几天就是导游李女士30岁生日,本想好好庆祝一下,可近一两个月来腹痛、腹胀的感觉越来越重,而且双脚又开始水肿了。医院诊断结论是:胃癌晚期。情急之下,李某家人突然想起了李某买过的保险:1998年3月购买康乐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长寿保险,保险金额65万元,年缴保费7000多元。
李某家属提出理赔申请后,理赔人员立即将第一笔保险金304600元送出,同时豁免了40320元余期保险费。11月1日,李某终告不治,根据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再给付26万元死亡保险金及癌症住院津贴9万元。
案例二
2000年5月11日,导游黄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1万元,附加意外医疗保险5000元。2002年7月18日,黄某又投保了常青树终身重疾险种,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5780元。2003年8月21日,黄某再次投保了鸿盛终身险保额1万元;意外伤害保额5.25万元;意外医疗保额1万元。
2003年8月10日,黄某被一只小昆虫叮咬,几分钟后感觉头晕、眼花、四肢冰冷、大汗淋漓。被同事送院途中不醒人事,入院诊断为过敏性休克,原因是黄某在外旅游时,不慎被黄蜂叮咬。保险公司给予首次赔付4967.95元。2004年12月一个早晨,黄某起床时觉得喉咙不舒服,就前往中山市中医院进行病理切片检查,确诊为鼻咽未分化癌。保险公司第二次给予赔付重疾保险金80000元,豁免保费98260元。
案例三
职业导游梁某某于2000年12月19日在投保了87500元的世纪理财险,附加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险各1万。2001年3月16日再次投保保额170000元的世纪理财险。
2003年3月7日,梁某乘坐小客车在番禺市南路骝岗桥桥面发生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胸外伤、多肋骨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审核,保险公司共给付保险金267500元。
投资快报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财产保险约定受益人后,保险赔偿请求权应归谁
- 退休时能拿多少养老金-资讯中心-金融界
- 食物中毒算不算意外险?
- 雇主责任险保险赔偿司法裁判之浅析
- 突发心脏病是否应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 煤气中毒意外死亡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 人寿保险合同权益能否被强制执行
- 被保险人遭故意伤害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 李某某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陵区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案
- 被保险人失踪后如何理赔?
- “气死人”,保险公司是否要当“意外伤害”赔付?
- 已被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是否该从人身损害赔偿中扣除?
- 保险公司应对负赔偿责任的车辆借用人承担保险责任——朱永琪诉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支公司、第三人吴建伟保险合同纠纷案
- 学生溜出校园被车撞身亡 “校方责任保险”应否理赔?
- 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杨峰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热点专题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