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保险四川分公司快速处理聚源中学死难学生第一笔赔案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据了解,为给家人买份放心,这名年仅15岁的死难学生的父亲于2008年4月9日在太平保险四川分公司为全家4口人投保了保额12万元的“全家福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万万没想到的是投保仅1个多月,意外便发生了——这名寄托了全家人希望的学生在残酷无情的天灾中丧生,成为聚源中学死难的400多名学生中的一名。接到孩子在地震中丧生的噩耗后,全家人悲痛万分。5月16日下午,死者家属向太平保险四川分公司设在都江堰市灾民救助中心的现场理赔服务点报案,太平保险四川分公司迅即启动绿色理赔服务通道——
16:00,接到报案,组织专人对这起赔案进行审核。
16:30,经过半个小时的认真审核,非车险部确认死者符合“全家福”的理赔范围,决定对死者家属赔付3万元。
17:10,太平保险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金乔一行驱车40分钟亲赴都江堰市崇义镇将3万元的赔款送到了死者家属手中,并向死者家属送去了公司的慰问。
死者父亲在接到3万元赔款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他紧握着金乔副总经理的手流下了感激的热泪:谢谢太平保险,天灾无情,人有情,是你们在我们全家最需要帮助的时刻为我们送来了支持与关爱。
据悉,3.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太平保险四川分公司便开通了理赔绿色服务通道, 24小受理灾情报案,优先处理地震相关的各项理赔作业,并在保险机构中首家在都江堰、德阳、绵阳等重灾区的广场、体育场馆等灾民安置中心设立现场理赔服务点,接收理赔服务报案、提供医疗咨询等服务。四川分公司在理赔工作中的积极反应为快速优质提供震后理赔服务奠定了基础。
都江堰市聚源中学在此次大地震中1000多名师生被埋,极为惨烈。(王珏)
中国保险网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财产保险约定受益人后,保险赔偿请求权应归谁
- 退休时能拿多少养老金-资讯中心-金融界
- 食物中毒算不算意外险?
- 雇主责任险保险赔偿司法裁判之浅析
- 突发心脏病是否应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 煤气中毒意外死亡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 人寿保险合同权益能否被强制执行
- 被保险人遭故意伤害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 李某某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陵区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案
- 被保险人失踪后如何理赔?
- “气死人”,保险公司是否要当“意外伤害”赔付?
- 已被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是否该从人身损害赔偿中扣除?
- 保险公司应对负赔偿责任的车辆借用人承担保险责任——朱永琪诉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支公司、第三人吴建伟保险合同纠纷案
- 学生溜出校园被车撞身亡 “校方责任保险”应否理赔?
- 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杨峰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热点专题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