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咨询(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计价问题咨询”是广大计价专业人员解决计价疑问,处理计价分歧的重要渠道,也是收集各种计价问题的信息,完善计价标准和计价体系的一个重要途径。解释计价问题是市造价站计价标准科非常重要的一项日常工作,为了方便计价问题咨询,保证“问题解释”的高效、准确和合理,特编制本指南。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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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
条 件 |
由于电话咨询存在问题不易清楚表达、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以及不能充分地分析问题等等一些弊端,容易造成误解,影响问题解答的准确性。因此除了简单问题的咨询,我们不推荐使用电话咨询的方式。 / |
申请材料 |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咨询人概况(有计价分歧时,需双方来人或来函); (二)具体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招标方式、计价方式、合同签订的时间等); (三)表述清楚、完整的来电、传真或来函。 二、根据提问的内容可选择提供的资料: (一)各种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 (二)有关施工图、标准图及其他设计文件; (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验收记录等施工管理来往函件; (四)其他资料。 |
/ | |
申请受理机关 |
来访来函:深圳市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11室造价站计价标准科 咨询电话:83788214(每周二、四) 传 真:83788271 电子邮箱:szcost@tom.com |
决定机关 |
深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程 序 |
“计价问题咨询”有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来访和来函等多种形式。各种咨询形式的主要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步:咨询人按本指南要求提供的资料清单,准备有关资料。口头咨询的请准确、清楚地表述问题。 第二步:登记咨询内容,并按专业分工由专人负责解答。由于技术原因,不能即刻答复的,留下咨询人的联系方式,经研究后解答。 第三步:对于疑难问题,咨询人需要文字解答的,一般应来函清楚说明问题,复函按内部工作程序报批后发出。 |
时 限 |
一般咨询即到即办,复函时限2个工作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
法律效力 |
相应的法律效力 |
收 费 | / |
年审或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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