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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逻辑的具象智识

发布日期:2012-09-07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关键词】基层法官;裁判逻辑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要件审判九步法”,就是以权利请求为出发点,以实体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为基础,以案件争议的法律关系为主线,将案件审判步骤进行透彻的分析,划分为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九个步骤,对审判效率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件审判九步法》所总结的源自实践的审判方法,在某种意义上开辟了诉讼流程具体环节中审判方法研究的先河。[1] 阅读该书,结合实际,有以下认识。

一是法官需要掌握系统的法律适用方法。司法审判作为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业的思维方式和专业技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逻辑和方法。在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过程中,法律适用方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法官作为一种必须直面责任的职业,必须高度重视和强调方法。掌握必需的职业方法,是每一名法官的天职。法律方法在司法职业技能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只有正确的法律方法,法官的法律适用过程才会清晰。

二是法官需要全面学习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是“要件审判九步法”产生的理论渊源,民事裁判方法的理论研究为“要件审判九步法”提供了资源,诉讼流程具体环节是“要件审判九步法”的载体。“要件审判九步法”启示我们,经验性描述的办案方法或者技巧应进化为系统的法律方法。诉讼流程具体环节中应用的司法技术,应成为法律方法研究面向的重要领域。司法中心主义场域审判实践中产生或者需要的方法、技术,应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三是法官必须具备清晰的审理思路。审判必须依循一定的思路进行。基本审判思维是否清晰,是否符合认知规律和诉讼规律,决定了当事人能否顺利地开展自己的诉权,决定了法院能否按照一定规律增进审判之质量、效率和效果,也决定了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能否顺畅。审判效率方面,基本审判思路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通常,审判效率与审判思路之间形成了一种对应关系,即审判思路越是清晰,办案效率越高,反之亦然。清晰的审判思路有助于法院确定正确的审理方向,有助于界定裁判范围,减少无效劳动范围,促进当事人尽快形成争点,加速案件审理重点的形成,同时加速事实认定过程并缩短裁判过程。运用“要件审判九步法”可以帮助法官更好地理清审判思路,更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更规范地适用法律,更恰当地通过释明引导当事人从事诉讼活动。

四是法官必须培养规则性裁判思维。对于法官来说,思维方式甚至比他们的专业知识更为重要,因为专业知识是有据可查的,而思维方式是靠长期专门训练而成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认为:“国家法官只不过是讲法律的嘴巴,仅是被动物,没有能力削弱法的强制性和严格性。”美国大法官马歇尔则把法官说成“只是法律的代言人”。形象地说明了法官的思维方式应遵循“保守”和“稳妥”,必须遵循一定的方式方法。 由于司法是法官以法律规则为标准而对于人们行为的判断。因此,法律规则及其逻辑当然就成为了法官思维不可缺少的内容。规则性思维要求法官注重缜密的逻辑。法官在思维方式上表现为在分析处理法律问题时应当尽可能的依照遵循原则解释和适用法律,以保证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而不是任意改变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找到准确有效的思维方式,才可体现法官审判事业的可检验性。

五是法官审判过程须有据可依。“要件审判九步法”所独具的便捷性,更多的体现在方便法官理解和掌握,从而把抽象的审判思路分解成具体的工作步骤。“要件审判九步法”,以案件争议的法律关系为主线,将审判过程划分为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九个步骤,分别是:固定权利请求—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诉讼主张的检索——争点整理——要件事实证明——事实认定——要件归入并作出裁判。由此可以看出,“要件审判九步法”,实质就是对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作了步骤式概括,步骤的具体性操作具有很好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六是法官须裁量心证公开。法官除了审判结果,有权不公开其关于案情的任何看法,具有浓厚的隐秘性和神秘感。现代自由心证主义则认为传统自由心证片面地强调法官的心证自由,使法官自由裁量权缺乏监督机制容易引发自由心证的滥用。这就要求打破心证的封闭性而构建一种开放和公开的心证,尤其是证据分析理由的公开,以此来实现信息的对称,以此来否定法官单方面的心证自由,使当事人对法官的判决产生信赖。[2]

七是法官须灵活运用要件归入。法律规范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它有特殊的逻辑构成。法官适用法律,是先进行涵摄或归类,后进行推论。即首先依照法律,判断作为案件事实的生活事实是否可归属于特定法律中的制度类型事实,将具体的案例事实置于法律规范的要件之下,以获至一定结论的思维过程,即认定某特定事实是否可归属于法律规范的要件,而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要件审判九步法”确定了要件式审判思路的思维模式,当要件事实完全涵摄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时,该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法律效果即发生。




【作者简介】
石东洋,单位为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注释】
[1]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2]审判实践是法学研究的富矿,审判实务的理论与经验总结应成为法学研究重点关注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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