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上海国企女高管被指贪污4600余万元 辩称不知情

发布日期:2012-08-31    作者:许斌龙律师
2月28日10时,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人吴小莉贪污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吴小莉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增员工工资、隐匿应收账款等方式,贪污4600余万元。面对检方指控,吴小莉表示,自己虽然管理公司经营,但对4000余万元的应收账款并不了解。
  被告吴小莉1938年出生,其因身体不适庭审推迟了半小时,坐在轮椅上被法警推上庭,整个庭审过程中,有一名医生始终坐在旁听席上,吴小莉头发已经花白,说话声音特别细。

  起诉书显示,1994年至2010年5月,被告人吴小莉先后担任国有企业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被告人吴小莉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多人于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间,将公司监理费收入采用与第三方签订虚假劳务合同等手段套现,并从中提取现金142万余元人民币。此外,还指使他人于2007年初至2009年12月期间,采用虚列员工工资的手法套现60余万元。

  记者注意到,在检方指控吴小莉多项罪名中,隐匿公司应收款项数额最为巨大。起诉书显示,2004年至2009年11月30日,公欣公司与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等单位之间产生的工程委托监理项目监管费用应收款4000余万元不纳入企业转制的资产评估中,通过向上级主管单位及审计、评估单位提供虚假的企业报表,致使公欣公司的产权价值被严重低估,最后仅以143万余元的价格被转让。

  面对检方的指控,吴小莉辩称,2007年时,自己已经70岁高龄,虽负责企业管理,但自己每周仅上班两天,对于应收款项的具体数额也并不清楚。2008年时,自己主动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公欣公司进行监管。此外,对于检方指控虚设职位的罪名,吴小莉称自己承认做假账和虚设职位,但否认自己从中获利。

  该案将择日宣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