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马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无期保命

发布日期:2012-07-18    作者:孙典军律师

马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无期保命
 
2009年底,被告人马某与他人合伙在德州市开设一家茶馆涉赌,并纠集被告人代、肖、蒋、刘等人帮其照场子,充当打手。201011823时许,被害人李某在该茶馆打牌时,与刘发生纠纷并在电话中与马争吵起来。之后,马指使刘邀约代等人砍杀李某,次日凌晨,刘、代、肖、蒋找到李后,对其进行持刀砍杀,致李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我们接受其委托后认为:马某未直接参与故意杀人,刘某没有征得马某的同意而擅自邀约代等人砍杀被害人,证据不足,马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请求减轻处罚,我们的辩护意见得到采纳,马某由死刑改判无期。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