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许可证》管理(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 上海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 |
办理地址: | 幸福路42号(福苑大厦)7楼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1:00——5:00 |
办理时限: | 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全部申报资料后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或批准的决定。 |
申办对象资格: | (一)申办对象:本市区域内生产兽药的企业。 (二)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助理工程师、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 2、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3、具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及条件; 4、具有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5、非专门生产兽药的企业兼产兽药者,必须有独立的兽药生产区。 |
申办手续: | 开办兽药生产企业,除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基本建设报批程序以外,必须按下列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一)由企业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向企业所在区(县)以上农业(畜牧)厅(局)申报,经审查同意后,送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审核。 (二)经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 (三)兽药生产企业持《兽药生产许可证》和有关文件、材料,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经核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四)从事兽药生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的报批程序,按专项规定执行。 (五)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农业部批准后,再由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 |
办理程序: |
(一)对兽药生产企业申请开办报告以及当地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同意的批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批准筹建;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须经农业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立项;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一)收费标准: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100元,《兽药生产许可证》工本费15元。 (二)依据:《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文,(1992)农(牧卫)字第245号文转发)】 |
办理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国发【1987】48号),《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88年6月30日农业部发布,1998年农业部第28号令修改发布),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1989年7月10日农业部条2号令)、《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 |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初审(北京)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 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北京)
- 门诊部的医疗美容许可(深圳)
-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北京)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北京)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变更(北京)
- 销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定点单位许可(北京)
-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审核(深圳)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北京)
- 辐射安全许可证(辖区内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除外)(北京)
-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变更(深圳)
- 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流程 (南京)
- 《兽药经营许可证》(上海)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注销(深圳)
- 江苏省商业特许经营特许人备案操作规程(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