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故意伤害一案辩护词
发布日期:2012-04-04 作者:郭永军律师
河南龙文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李某其父李某的委托,指派郭永军律师担任李某故意伤害案一审的辩护人。根据本案的事实与法律,本辩护律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予以参考。
一、本案是未成年犯罪,应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被告人李某,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虽然造成了社会危害,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由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着与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同的特点,作为未成年人的李某,因为在生活上、心理上都处于正在发育成长的时期,自控能力差,容易冲动,行为不计后果。犯罪时的主观恶性不大,动机相对简单,带有极大程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因此,被告人李某具有较强的可塑性,矫正起来比较容易,更易于接受教育改造。本律师在会见他时,李某泪流满面,后悔不己。并真心悔过,表示再也不犯法、不惹事啦!深感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依据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54条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之规定和《最高检规定》第二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李某,追究刑事责任,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敬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二、被告人李某为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并自愿对受害人高额赔偿2-3倍的损失。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一,本案案件事实已查清,主要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李某有认罪、悔罪表现,认罪态度较好。
其二,对于被告人有法定的自首情节,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由于本案适用了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审理,按最高兴、最高检、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于2011年7月16日13时,到其居住地开封县某乡派出所投案自首,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即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投案。按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和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问题的意见第8条,关于对自首被告人的处罚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被告人是未成年犯罪,且有投案自首情节,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高额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而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主观恶性不大,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犯罪较轻,请法庭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以上意见请法庭予以参考。
河南龙文律师事务所
郭永军 律师
2012年3月20日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的案例—撤销假释数罪并罚最终刑期未超出同罪名量刑幅度上限
- 律师辩护的核心从来不是“硬辩无罪”-从一起小额盗窃案谈有效辩护
- 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故意伤害罪经律师辩护被判8个月辩护纪实分享
- 东莞缓刑率高的律师 周乃文律师代理许某淳六合彩赌博案 成功缓刑 东莞刑事律师事务所
- 周乃文律师代理许某淳六合彩赌博案 成功缓刑
- 矿业公司高管被指控犯数罪看辩护律师如何有效辩护?
- 亲兄弟打架致一方轻伤被害方拒不谅解辩护律师如何为被告人争取轻判?
- 为实施诽谤通过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网上诽谤他人,社会影响恶劣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 在网络通信群组散布他人裸照、裸聊视频等私密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 以案释法:从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的有效辩护 看组织考试作弊罪应如何进行辩护
- 王某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 王某武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 武汉陈思文律师代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为涉罪少年争取从轻处罚
- 张洪强律师开设赌场罪成功案例:降低违法所得数额200余万和一年刑期
热门文章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刑事上诉状(范文)
- 电信诈骗万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被拘留了多久开庭?专业电信诈骗罪辩护律师经验
- 贩卖毒品成功案例
- 和醉酒的女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吗?
- 经典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