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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关于要求为党员律师王建雷记功嘉奖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2-02-05    作者:王建雷律师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要求为党员律师王建雷记功嘉奖的   
  


省司法厅律师处:
    省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下达后,我所党员律师反响强烈,激发了大家自足本职、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党员律师的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维护好律师行业的正确发展方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所党员律师王建雷,2009年至2010年,办理了四起死刑法律援助案件,凭借其无私热诚的革命信念,踏实缜密的工作热情,深厚扎实的法学功底,均实现了“刀下留人”,一起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缓,另外两起死缓抗诉案件得以维持。均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0102912时,保定市老教师晋保光因经济纠纷在省会金园大厦12楼欲跳楼自杀,公安、消防、武警等人员均无法劝导成功。我所王建雷律师曾为晋保光无偿提供过法律服务,其闻讯后迅即赶赴现场,基于当事人对律师的信赖关系,王建雷律师将晋保光成功解救并主持化解了矛盾,为省直律师赢得了荣誉,堪称党员律师的楷模。
    鉴于王建雷律师工作诚恳扎实,事迹突出,充分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议给其以二等功嘉奖。
    特此请示。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二○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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