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司考三大战役——过来人谈通关10大心得
打好司考三大战役——过来人谈通关10大心得
最近一些朋友向我询问通过司法考试的“诀窍”,说真的,我万不敢说自己有什么诀窍,毕竟自己这次也只是涉险而过.但我很愿意向大家提供一些自己司法考试复习中的经验和感受,希望这些能为大家通过司法考试提供些许的帮助和参考.当然这只是自己的一家之言,毕竟司法考试的复习方法可以有千种,最重要的是找到适合你的.特此说明!
司法考试难不难?当然很难,因为最终决定你是否通过的主要因素,不是看你付出了多少的努力,而是看你能否挤进那近乎残酷的“10%”。说白了,司法考试就是你和几十万考生的一场赛跑,靠前者成为分子,落后者沦为分母。
根据自己06年司法考试一次过关的经验,我认为司法考试复习中的战略问题,寻根问底,就是要打好“三大战役”:
战役一:阵地进攻,分割顽敌。战役过程:选择适合自己的教材,然后通读他。在通读的过程中,必须以理解作为第一要务。因为司法考试的复习十分的漫长,在初期复习的东西,到了中后期,有很大一部分会被遗忘,因此在这一阶段,记忆是其次的,理解才是核心。司法考试现在有两个趋势:一是考得方式越来越活,二是考的范围越来越广。因此单靠死记硬背,不求深入,不深究法条背后的东西,那你的学习必将浮于表面,很容易被出题人有意设置的陷阱所迷惑。同时,由于法条的浩如烟海,如果你不求理解,那么面对如此多的法条,你必然是前记后忘。其实,很多法条虽然写得很拗口,条目也很多,但一旦理解之后,你会发现中心点就是关键的一两句话,只要记住这一两句话,应付考试,那就足够了。
战役二:蚕食瓦解,反复扫荡。在通读的过程中,理解是核心,但在理解的过程中,必然要找出今后记忆的重点。我的做法是,在通读万国教材的过程中,找出自己过去理解不到位或者是很容易遗忘的亦或是感觉十分重要的内容,分门别类记录在几个本子上。虽然这个工作比较繁杂,且对自己前期的复习也没有太大的帮助,但到了司法考试的中后期,你记录的这部分内容,那就是你记忆的重点。而这个过程也可以说正是你把书读薄的过程。如果说战役一是摸清对手,分割包围,那战役二就是破敌核心,彻底攻坚。在这一阶段,你的战略目的就是对自己先前整理的那部分“葵花宝典”,进行地毯式的轰炸,翻来覆去的反复记忆。这些手抄本最起码也要强化记忆达五遍以上,要把本子翻烂。
战役三:以练代看,消除漏洞。在部队里,现在越来越强调以演习代练习,以实战代训练。到了司法考试复习的这个阶段,也可以如此。通俗点说,就是通过做题目,来帮助你检查前两阶段复习的盲点,检验你前一阶段对知识点的记忆是否扎实。而且通过做题,可以让你的思维方式逐渐从书本化向应试化的转变,这对通过司法考试,十分的重要。通过做题,发现了自己的薄弱环节以后,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延伸,举一反三,实现由点上的拾漏发展到面上的梳理。
在解决了上述这些战略问题的同时,在战术研究上,也必须有所突破。当然由于每个人的学习习惯不同,因此战术也是多种多样的。在此,我仅把我的一些经验与大家分享:
1、要对“遗忘的速度”抱有相当的认识,谨记司考的复习就是一个反复的过程,不要幻想能够一步到位。
2.心态是要逐步调整的,方法是要逐步改善的,理解是要逐步深刻的,记忆也是逐步强化的;但有一点却是始终如一,贯穿不变的,那就是——端正的态度。要保证足够的复习时间和复习的连贯性。
3.必须坚持开放的复习态度,要明白:你所走的弯路,别人已经走过;你所做的梳理,别人也已做过;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而不是再做无意义的低级重复。巧借外力,往往能够让我们的复习事半功倍。
4.不要忽视辅导班的力量,好的辅导班不仅告诉你复习的重点,而且还帮助你做了很多有益的梳理与提炼,更可以让你学到很多有效的应试方法。
5.司考不是考察你看了多少书,而是考察你吃透了多少、记住了多少,给自己一些细细咀嚼的时间。
6.司考复习必须有一个谦虚的态度,即使你曾经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在司考面前,你还只是个学生,千万不要让一知半解和盲目自信葬送了你的努力。
7.要坚持给自己积极的心理暗示。特别在你感觉几乎丧失信心的时候,要相信:黎明前最黑暗,胜利前最渺茫,成功前最绝望!
8.复习必须紧张,松松垮垮带着学的人,99.9%通不过司考。
9.如果你看了一本书,哪怕仅仅是看了一遍,但却感觉头脑里空空如也,那就说明你的复习方法有问题。
10.不要每晚都复习到12点以后,要调整好精神和身体。毕竟,司考的复习需要激情,但更需要耐得住寂寞,他是一场持久的战斗。
本文选自《温心绿茶的BLOG》
- 5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51.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5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 49.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 48.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 47.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46.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 45.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 96.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5.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
- 94.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下列理由依法不
- 93.关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2.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5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规定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
- 5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仿真练习题
- 司法考试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区别
- 司考刑法案例分析题目精选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事前故意的因果关系错误
- 第29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 一、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
-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旧对比(法条版)
- 司考刑法必背考点:一罪和数罪
- 司考刑法重点:重叠的因果关系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结果提前实现的因果关系错误
- 法理学名师指导之四:法的局限性
- 民事法律关系
-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
- 法的历史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