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掀起你的“盖头”来
司法考试--掀起你的“盖头”来
司法考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职业资格就意味着从事法律工作的必迈门槛,学习专业知识并不能直接入行从事法律工作,这条经营之路的终点早已提前被设定好,你需要的只是如何分析、投资、规划,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1、司法考试的“渊源”——什么是律师资格考试
律师资格考试,是我国一项执业资格准入考试。与1986年9月27日、28日两日首次举办。第一届律师资格考试共有2.9万人报名,其中1134人通过了考试。截至2000年最后一届,这项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延续了15年,共12次,全国有150万人报名参加。律考的时间也多有变化,从最初的两年一考到后来的一年一考,定在每年十月。参加的人员包括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加过我国法律培训的港、澳、台人士及外国公民。
所有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人,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向司法部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成为一名纯粹的法律应用者。
2、什么是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要想成为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首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可谓“一试圆四梦”。参加司法考试,成为了从事法律工作的最主要、最重要的途径。
3、近几年关于司考的数据——多少人在和你竞争?
|
2003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 |
|
参加人数 |
19.7万。平均年龄28岁 |
|
人员构成 |
大学应届毕业生、在读硕士、在读博士、检察院工作人员、法院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社会人士、持外国学历的本科以上人士、法律大专、自考法律本科O:P> |
|
专业构成比例 |
法律专业74% 非法律专业26% |
|
学历构成比例 |
本科以上学历88% 法律专科12% |
|
职业构成比例 |
法律工作者34%、 应届毕业生10%以上、 在校研究生6%以上 其他社会人员50% |
|
2003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 |
|
参加人数 |
36万 |
|
人员构成 |
应届本科、在读硕博、在职人员、社会人员 |
|
专业构成比例 |
法律本科、专科80%以上 |
|
学历构成比例 |
专科55.25% 本科44.75% |
|
职业构成比例 |
法律工作者1/3 |
根据司法部统计数据
4、必须投入的成本——你需要花多少钱?
官方指定用书:法律出版社的《司法考试大纲》7元;《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40元;《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78元,共325元
辅导用书:历年真题,价格都在50元上下;各章节的配套单元测试题,价格100元左右;主观案例分析题,价格50元左右;考前模拟综合题,价格30元左右。最低230元左右。
报名费:报名参加司考的费用,司法部在每年发布考试通知的时候会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区根据自己的情况可以制定相应的浮动。以北京为例,报名费人均220元。
培训班:司考培训班名目众多,大都费用不菲,动辄在千元以上
总而言之,参加一次司法考试,在不参加辅导班的情况下自己复习,最基本的投入为800元左右,参加辅导班费用更高。此外,在成本的计算中,个人还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好时间成本的规划。
5、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领
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按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2003年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审验: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申领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6、职场行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你选哪条路?
大学毕业后,通过了司法考试,你的职业可以有如下的选择:
法官、检察官:许多法学专业大学生追求和奋斗的“金饭碗”,职业内容充分契合专业知识不说,而且特殊的福利和地位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有充分的保障。
律师:相对自由的职业,先苦后甜的高收入者,也是许多大学生立志的角色。影视剧中的精彩辩论,你不觉得很酷么?
- 5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51.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5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 49.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 48.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 47.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46.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 45.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 96.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5.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
- 94.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下列理由依法不
- 93.关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2.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5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规定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
- 5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仿真练习题
- 司法考试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区别
- 司考刑法案例分析题目精选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事前故意的因果关系错误
- 第29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 一、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
-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旧对比(法条版)
- 司考刑法必背考点:一罪和数罪
- 司考刑法重点:重叠的因果关系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结果提前实现的因果关系错误
- 法理学名师指导之四:法的局限性
- 民事法律关系
-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
- 法的历史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