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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建法庭

发布日期:2011-05-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人民法庭地处基层,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窗口,地位重要,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因此,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人民法院加强基层建设的重中之重。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担负着调解各种民间纠纷、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对辖区的社会安定、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的法庭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阻碍了人民法庭的建设和发展,使法庭成为基层法院的法官们“不想去、不愿去”的地方。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人员配置问题。有些基层法院负责人或多或少地存在“重机关轻基层”思想,在调配人员时将一些政治、业务素质比较高,年富力强的法官留在院机关,这导致院机关法官与人民法庭法官之间政治、业务素质差距比较大。

二、待遇反差问题。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管辖范围广,承担的案件数量多,法官的劳动强度大,任务十分繁重,但其政治、经济待遇却不能与其付出的劳动成正比。

三、软硬件建设不配套问题。近些年来,不少基层法院的办公、审判、生活条件都有了很大改善,但法庭的建设却没有同步进行,法官的工作、生活条件差,久而久之,影响人民法庭的全面发展。

四、严肃执法与地方利益冲突问题。一些法庭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及其他机关、单位,往往把法庭当做当地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片面强调“一体化”、“一盘棋”。当法庭工作与地方工作“合拍”时,便一路“绿灯”;一旦不“合拍”甚至相左时,便干扰法庭独立、公正司法。

以上问题,影响和削弱了法庭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损害了法庭乃至法院法官的形象,降低了人民法院的威信和法律的尊严。针对以上问题,在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法庭队伍建设

   人民法庭密切联系群众、贴近群众,直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评价,首先是通过身边法庭和法官来进行的。人民法庭的法官人数不多,但基层法院相当数量的案件,都是由人民法庭审理的,如果不重视法庭建设,法官素质不高,队伍、作风不过硬,这部分案件的审理质量就大打折扣。所以 加强法庭建设,队伍建设至关重要。

   (一)是配强配齐中层班子。根据工作需要,每个法庭均正、副庭长要配齐,由庭长负责全面工作,副庭长协助。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院党组要优先把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敢于负责、勇挑重担的法官选派到法庭担任领导职务。同时,院领导要给这些年富力强的干部压担子、引路子,让他们在艰苦的条件下,积极发挥工作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优先考虑学历层次高、年富力强的法官安排到法庭工作。新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和新提的助审员应到法庭工作两年以上,让他们在基层培养思想、锻炼意志、学习业务,从而充实基层的办案力量,使法庭真正成为锻炼人才的熔炉。

   (三)是加强机关与法庭的岗位交流。及时对岗位工作时间长、工作出色的法官进行轮换,确保“新鲜血液”的流畅,彻底扭转少数法庭法官思想不够稳定的状况,将到法庭工作“要我去”变成“我要去”。

   (四)是既要从优待警,更要从严治警。要严格执行上级法院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以规范警容风纪、规范审判纪律、规范统一着装,规范文明办案着手,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案,狠抓队伍建设。要坚持平时学习制度,认真组织法官学习上级文件和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法庭法官的素质。同时要健全竞争、激励、考核、监督四大机制,以机制激活力。通过抓管理、强素质,推进法官的职业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法庭队伍形象。

   二、要加大对基层法庭法官的倾斜力度

   基层法庭的法官长期奋战在第一线,工作量大,风险也大;而且他们最接近人民群众,同时接近社会阴暗面也多。因此法院领导要从思想上、生活上、物质上给予更多的关注与重视,对法庭人员在方方面面给予关心、体贴和照顾,在政治思想上、政策待遇、生活福利等方面向基层法庭倾斜。

   (一)在思想生活上对法庭的同志给予更多的关爱。

   基层法庭远离机关,条件相对苦,法庭人员在那里工作要比机关人员付出的更多。院党组针对法庭的特点,要对法庭法官在思想生活上给予比机关法官更多的关怀和厚爱,使法庭法官亲身感受到组织大家庭的温暖。首要的是解决法庭法官的住宿和就餐问题,建设好法官宿舍,保证法官们有舒适的住宿环境;建立起法庭食堂,确保办案回来都有热腾腾的饭菜,这样既解决了法官的后顾之忧,又促进了廉政建设。对法庭法官遇到的家属子女就业、生活困难等问题,院领导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要义不容辞地予以解决和落实。院领导还要及时掌握法官的思想脉搏,经常深入基层,与法庭法官进行谈心交心,关心法官的成长,融洽干群关系,增加亲和力,使法庭法官从“要我干”变成“我要干”,形成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

   (二)在政策待遇上向法庭倾斜。

   建设法庭,就要时刻把法庭工作放在心上。院党组班子成员对法庭工作要实行分工负责制、目标责任制,负责协调处理法庭工作和建设上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法庭面貌一年一个样,几年大变样。 在政治上对法庭法官要优先培养、提拔、重用,实行“四优先”,即选拔领导干部优先考虑、任命审判职务优先考虑、晋升职级优先考虑、评优选先优先考虑。每年要在法庭选拔3至5名青年干部作为培养对象,在职级待遇,立功受奖上给予特别关照。经济上适当提高法庭法官的办案补助及福利待遇,在办公费的拨付、差旅补助、岗位津贴等问题上对法庭同志都要采取较机关同志更优惠的政策。

   三、加强法庭的软硬件建设,后勤保障上到位。

   法庭建设不仅能反映法院的形象,同时也体现了一个地区的司法文明程度。人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由于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和艰苦性,要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基层法院就要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设现代化的人民法庭。要加大对法庭建设的投入,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和设施齐备的审判综合楼,集办公用房、审判庭、调解室、合议室、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活动室于一体,还要配备电话、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在加大对法庭硬件建设的同时,软件建设要同步发展,实现与院机关计算机局域网的宽带联网,实现无纸化办公,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另外,在法庭内醒目位置还要按标准化设置法庭纪律、庭务公开、审务公开、诉讼风险提示等公示牌,设置饮水机、休息处等便民设施,方便群众诉讼,树立法庭司法为民的形象。

   四、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 人大的监督、 政府的支持, 但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必须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没有党委的领导,没有政府财政的支持,法庭工作将寸步难行。党委的领导,为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了保证,为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排忧解难。而有了政府财政的支持,才能加大对法庭建设的投入,为法庭的现代化建设提供物质保障,才能改善法庭法官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法官的福利待遇,使“法庭留住人才”不再成为一句空话。此外,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的同时,还要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不搞“一乡一庭”,要跨乡镇建立人民法庭,为人民法庭公正、严肃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营造良好的司法氛围。按照“三五个乡镇一处法庭”的原则来建设法庭,调整法庭布局,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建设好撤并后的人民法庭,使人民法庭规范化、规模化,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职能作用。

   人民法庭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心血来潮的事情, 而是要脚踏实

地,常抓不懈。我们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出好经验,提出新思路,逐步推广,循序渐进,使人民法庭朝着“队伍建设正规化、审判工作规范化、法庭设置规模化、法庭管理制度化、物质装备精良化”方向迈进,才能不断开创出人民法庭工作的新局面,使法官们在法庭“干得好,留得住”。

作者: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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