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的成效分析
发布日期:2011-04-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07年,田东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诉讼案件1057件,审结1038件,同比增多了33件;受理诉讼执行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66件,申请标的3397.37万元,执结1363件,执结标的3320.73万元,执结率和执结标的率分别上升1.13%、17.61%。
是什么力量使田东县法院审结案件如此之多?全院50多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答案:是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带来的结果!为此,笔者展开了调查分析。
一、改革前的状况和弊端
田东县法院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起步于2005年。在这之前,全院审判机制的状况和弊端,归纳起来主要有3点。
1、二人庭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受人数编制的限制,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和平马、思林、印茶、义圩4个人民法庭根本无法组成一个完整的合议庭,只能配成二人庭、三人庭,开庭审判时大都临时“拉郎配”、“伴娘合”。
2、法官队伍短缺和面临断层危机。一批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因机构改革提前退休离岗,造成法官队伍短缺,面临断层危机。
3、各业务庭办理案件不平衡。有的年均结案仅几十年,而有的上百件;有的案源少,客观上产生了人浮于事、忙闲不均的现象;有的缺乏敬业精神,等等。
二、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的实践与成效
从2005年开始,田东县法院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推行审判机制改革,成立了普通案件审判组、专项案件审判组、普通案件执行组、专项案件执行组、巡回审判组、立案组等,原来设立的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庭、审监庭、平马人民法庭等审判机构仍然存在,对全院干警特别对审判资源进行重新优化配置、合理配置,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审判效率大幅上升。实施改革后,普通案件审判组7人,承担了院本部以前所有业务庭审理的案件,仅2007年就审结了827件,实现人均结案118件,创全院最高记录。
2、突出巡回审判的优越特性。实施巡回审判后,该组2人专门负责审理人民法庭所辖乡镇的各类案件,2007年共结案156件,不仅办案效率提高了,还方便了群众诉讼,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赏。
3、充实并加强了执行力量。如普通案件执行组共有7人,加上专项案件执行组20人,大大加强了执行力量,缓解了执行工作的压力,改变了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普通案件执行组负责执行立案组审查立案的全院所有诉讼执行案件,2007年共执结299件,执结标的额达2751.76万元;专项案件执行组负责执行立案组审查立案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07年执结1050件,执结标的额达510.05万元。
4、形成“合力”。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配置,既解决了以往人少案多的矛盾,更重要的是消除人浮于事的状况,形成一种“合力”。
三、对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的思考和建议
实践证明,田东县法院对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进行了富有创新的尝试和探索,结果是成功的,为基层法院的审判机制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启示,本文借题发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
1、必须提高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内涵
司法体制改革是法院更深层次的改革,如果说审判方式改革主要是改革审判活动中不合理的职权干预,充分发挥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和积极性,理顺诉讼活动的规则与程序,那么审判机制改革则不仅调整了法院和当事人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更涉及到资源的配置、审判组织形式和审判资源等深层次的东西,其实质就是探索一个符合审判工作客观规律的审判运行机制。田东县法院党组根据《法院组织法》“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的规定进行“细究”,对“可以设”有了认识,有了立法依据,从而大胆地改革创新,实践也证明了这种改革真正发挥了审判资源的效用,审判的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2、必须狠抓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在优化和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探索建立和完善“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保障司法廉洁的监督机制,同时必须狠抓制度的建设和落实。田东县法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其中最为管用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出台以后,全院上至院长、下至书记员,人人都自觉向本院财务室预交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
3、必须培养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法官群体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各基层法院在抓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大对本院法官的培养力度,并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法官,充分发挥法官的特长,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每一名法官,更要珍惜自己的尊荣,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审判技能,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无私奉献,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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