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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敏:浅谈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的调研工作

发布日期:2006-11-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是锻炼检察干警逻辑思维能力、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树立检察机关形象的有效手段。基层检察院由于担负着大部分的检察业务工作量,是调研素材的重要来源,其调研工作是促进检察机关调研工作的基础。但基层院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大都没有设立专门的调研机构,从事调研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兼职的。如何克服这些困难,加强基层检察院的调研工作,笔者想就此谈几点看法。

  一、大力倡导调研之风

  1、领导带头搞调研。我们要求每位院党组成员每年必须自己撰写一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论文,并且对分管部门的调研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督促。2003年,院领导撰写的调研文章有5篇被上级采用,带动了全院调研工作的开展。

  2、消除“无作为论”的消极思想。曾有干警认为,自己学历不高,能力有限,“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搞调研不会出成果。针对这种消极思想,我们通过邀请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来院讲课、宣传院内一些调研典型的成功体会等多种手段,使这些干警认识到,只会办案、不会调研的干部就不是全面发展的干部;调研并不是高不可攀,同时也是提高自身素质的一种途径和手段,只有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开展调研工作,从而国家坚定调研的信心。

  3、树立从调研中发现人才的意识。我和其他党组成员利用不同场合经常向干警强调调研出人才,要从调研中发现人才的观点。我们对调研成绩突出的干警都及时给予肯定、表彰,在主诉、主办检察官选拔和中层骨干、检委会委员竞争上岗时,都将调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

  二、着力培养调研人员科学的思维视角

  思维视角是指思维活动所切入的视野和角度,也就是分析问题的着眼点。“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这句古诗不仅蕴含着深远的哲理,同时也说明了培养调研人员的思维视角的重要性。基层检察院的调研工作的核心是为领导决策服务,调研人员应排除各种思维障碍,寻求科学的结论,以保证领导决策的科学性。笔者以为,基层检察院的兼职调研人员应努力培养以下几个方面的思维视角。

  1、见微知著的思维视角。无论是自然现象还是社会现象,其演变都有一个孕育、发生、发展的过程,都要经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检察调研工作也不例外,只有从事物的发生开始,就给以足够的重视,科学预见事物的结果,才能避免滞后决策的负面效应。因此,基层检察院的调研人员应对于各种新出现的社会现象保持特殊的敏感,善于捕捉,使思维嗅觉保持高度的亢奋。一旦发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物,就应投入最大的精力去调查研究,这叫做善于发现苗头。只有见微知著,才能敏感地察觉出事物的变化,并力求探索这种变化的原因、条件及其发展态势。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合格的调研人员首先应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

  2、注重实践的思维视角。基层检察院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有大量的调研素材需要研究,调研任务十分繁重,也非常艰巨。但是,实践中一些基层检察院调研人员脱离实践,闭门造车,在并不熟悉检察业务的情况下撰写调研文章。这样的调研文章缺乏深度和广度,被采用得再多,也没有实际意义。实践告诉我们,调研工作要多出成效,快出成效,就必须贴近检察实践。只有这样,调研工作才能焕发出勃勃生机。

  3、兼收并蓄的思维视角。基层检察院的调研人员面临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应该兼收并蓄,运用辨证的观点分析问题,时刻保持头脑的清醒。防止出现“过冷”或“过热”温度不均的问题,更好地认识客观规律,更好地按客观规律办事。

  4、高屋建瓴的思维视角。正如文学艺术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一样,调查研究的结论既源于“现象”又要超越“现象”。选择高屋建瓴的思维视角,可以廓清各种假象及认识障碍,正确把握现象和本质、局部与全部、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从而推导出更加科学的结论。

  5、举一反三的思维视角。调查研究往往要受到调研力量和时空的制约,不可能无限扩大调查的社会层面,而必须在相对狭小的范围内概括出普遍性问题和可能发生的现象及其后果,这才是调查研究的应有之义。因而,调研人员要分析出现象发生的原因,此现象与彼现象的关系,就事论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调查研究是低层次的调查研究。

  三确立科学的调研工作方法

  以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来指导调研工作能够起到事半功倍之功效,基层检察院由于调研人才匮乏、调研资源有限,确立以下工作方法对其调研人员做好调研工作至关重要。

  1、对调研工作进行整体规划,遴选并确定重点课题。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思路和调研重点,结合基层院检察业务的具体要求,确定有研究价值的调研课题,同时向各科室、全体干警征集调研课题,制定调研工作规划,明确阶段性调研方向、任务和重点。树立精品意识,服务全院工作大局,对重点课题要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员、调研进程等,确保重点课题保质保量完成。我院今年将市院下达的7个调研重点课题以及根据本院工作实际选定的5个调研课题作为调研方向,要求每个干警至少完成1篇调研文章,并将此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2、注重培养重点调研人才。结合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人才较为紧缺、调研工作难以开展的实际状况,应在全院确立一批具有一定调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检察干警作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逐渐建立起一支有较强素质的调研队伍,为调研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并以点带面,在全院形成良好的调研工作局面。

  3、建立调研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调研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的精神活动和脑力劳动,要通过专项经费补贴制度的实施,努力为主动承担重点课题、积极参与调研活动的干警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和奖励,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建立调研工作的数据资料库。通过建立数据资料库来丰富基层院的调研资源,以利于调研成果的索引、查找、利用和管理,极大地盘活基层院有限的调研资源,挖掘调研工作潜力。

  5、加大调研成果的转化力度。进一步加强同上级检察机关调研部门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协作和工作渠道,向各级领导和报刊杂志推荐优秀调研成果;同时,努力将研究成果运用于本院的工作实践,充分发挥调研成果的理论指导作用,服务于检察决策和检察业务工作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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