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偷骑摩托车肇事谁担责?
发布日期:2009-1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王某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审判人员中有二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王某不承担民事责任。其理由是,本案的性质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划分当事人的责任主要依据是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由此可知,对于交通事故而言,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事故的成因及事故的基本事实均由交通事故认定书来体现,当事人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严重有误或与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应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从而确定各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本案中交警部门认定的事实及成因清楚,责任划分正确,王某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是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其理由是,本案的性质虽然是道路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本身的成因也作了认定。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具有其特殊性,即王某和张某偷骑他人摩托车这一事实。因此,本案应将王、张两人偷骑他人摩托车与发生交通事故连贯起来看待,由此我们可以分析出来,王某和张某偷骑他人的摩托车是整个事件的基础原因,王某比张某大两岁,王某的智商、判断能力应比张某高,在高速驾车的过程中王某应当更懂得一些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因此,王某在本案中应负一定的民事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王国勇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2025年山西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 最高法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 余某甲邓某甲邓某乙余某乙与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孙某某罗某刘某与曾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
-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交通事故中行人、电动车负全责,还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吗?
- 车辆借给他人,出了事故又没交强险,车主要赔吗?
- 最高院典型案例: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可以多次使用
-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竟能获得32w赔偿金?
- 男子被判偿还142万元后火速签下离婚协议,放弃全部共同财产,这笔债务怎么办?
- 潍坊市寿光市交通事故成功索赔经典案例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何要求赔偿损失?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