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遭车祸十年后追加赔偿获支持
发布日期:2009-08-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评]
原告王某受损害后,97年处理时,虽然被告已经一次性进行了赔偿,因受当时经济的限制,赔偿费用较低,有些赔偿项目当时并无法律依据。随着法律的逐步完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也已出台。所以本案权利人就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的继续给付,是于法有据的,法院是会支持的。
作者:信州区人民法院 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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